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24日收到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關于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實施重組整合有關情況的函》,獲悉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閩政文【2008】32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部分省屬企業重組方案的批復》的精神進行重組。有關情況如下:
根據函告,福建省人民政府已同意組建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能源集團公司),將福建省煤炭工業集團公司與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合并重組,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能源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能源集團公司將主要從事煤炭、電力、港口、水泥、民爆化工產品的生產經營。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