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定海工商部門近日查獲了1220噸不合格水泥,兩名經銷的當事人,分別被處以罰沒款10萬元和15萬元的行政處罰。
8月起,定海工商分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建筑市場產品質量專項檢查行動,截至目前,已先后抽檢了各類水泥、鋼筋等建材商品25個批次,結果發現2個批次的復合硅酸鹽水泥不合格。經初步調查,不合格水泥共有1220噸,其中由銅陵市榮偉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欣旺”牌水泥(袋裝凈重50公斤)700噸,由蕪湖市新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新馬”牌水泥520噸。經檢測,這兩種水泥都違反了C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規定的20袋總質量應不小于1000千克的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由于硅酸鹽水泥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主要作為膠凝材料,和沙、石等按一定比例攪拌混合制成混凝土、砂漿等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建設,袋裝水泥實際凈重達不到明示的分量,將直接影響混凝土、砂漿等建筑材料的質量和實際使用效果,進而危害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日前,定海工商部門與建材市場舉辦者簽訂了質量安全責任書,并要求建材經銷企業須建立購銷臺賬,查驗進貨票證,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以保證進貨產品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