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臺較多關于控制水泥行業產能的意見和政策,主要包括:
一、工信部于9月7日下發《水泥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涉及內容包括1、對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已經高于70%的省份,每年新增水泥總量應控制在本省上年水泥總產量的10%以內;2、水泥熟料年產能低于人均1000公斤的省份,新建水泥熟料項目必須嚴格按照“等量淘汰”的原則核準;3、對水泥熟料年產能超過人均1000公斤的省份,必須停止核準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4、投資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的企業必須在內地有從事水泥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的經歷。
二、9月29日國務院同意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包括1、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對不符合上述原則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2、各省(區、市)必須盡快制定三年內(2010-2012年)徹底淘汰落后產能(約6億噸立窯)時間表。凱基證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