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概況
在建設程序中,廠址選擇工作屬于區域總體規劃的范疇,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大中型、重點工程的廠址選擇研究,涉及許多因素。如建設類型和建設規模,國家或區域的工業布局和城市總體規劃,資源條件和產品市場,可選擇建設場地的地形、地貌、地質、水文、洪澇、氣象條件和地下礦藏、文物古跡、四至關系、環保要求、人流、物流要求和運輸條件,水源電源條件,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等。通過對上述因素的技術條件、投資費用、經營費用、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客觀、準確地分析對比,提出供決策者參考的推薦廠址方案。
廠址選擇工作分為初選廠址、廠址比較、方案推薦三個階段性的工作。
初選的廠址,必須具備:(1)廠址是可行的,并具有區域代表性,在所代表的區域內是最佳方案。(2)廠址的選擇范圍,應包括全部合理的可選擇區域。(3)初選的廠址方案之間,應具有可比性。
廠址比較是從初選出的廠址中,優選出2~3個方案,就廠址技術條件、投資費用、經營費用、社會影響等方面進行對比。
方案推薦是在綜合方案研究、對比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廠址推薦建議。
在上述三個階段性的研究中,工程地質勘察對估算土建基礎處理費用影響很大,是影響廠址選擇工作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但是,由于某些客觀原因,或主觀認識上的問題,容易成為薄弱環節,而給建設項目的土建投資造成潛在的巨大浪費,或方案性決策失誤。
????? 由于廠址工程地質條件的差異,所引起的建(構)筑物的基礎處理費用差異,占建筑工程費用的比例可高達20%(大型工廠均在千萬元以上)。其中,還未考慮因地質勘察問題而導致的設計返工、重選廠址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對建設周期的影響所增加的費用。而廠址選擇階段的工程地質勘探費用,一般情況下僅為0?5萬元/ha~1萬元/ha,不超過建筑工程費用0.2%。因此,廠址選擇中的工程地質因素,是決定土建投資的關鍵。在廠址方案選擇的綜合經濟比較中,往往容易在以萬元為單位計算其它基礎設施投資的同時,忽視了工程地質因素產生的數以幾十萬元至上千萬元的誤差,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2 問題與原因
由于工程地質勘察深度方面的問題,導致投資費用和經營費用估算、以及廠址最佳方案判斷的偏差較大,甚至導致誤選有嚴重工程地質不良現象的廠址。這是廠址選擇工作中容易出現的主要問題之一。一般存在如下三種類型:(1) 不開展工程地質勘察方面的工作。其結果是無法進行廠址的穩定性、適宜性判斷和土建基礎投資估算比較。增加了廠址選擇的盲目性。而在隨后的初步設計階段,大多不再涉及廠址選擇工作,從而失去了選擇最佳建(構)筑物基礎條件的機會,增加了建(構)筑物的基礎處理費用,甚至會留下重大工程地質隱患。
(2) 雖然開展了工程地質勘察工作,但不能滿足選址要求,這種情況,浪費了前期費用,其結果與(1)相同。(3)直接進行詳細勘察。這也是不恰當的。第一,廠址選擇階段的地質勘察范圍較大(一般應包括對比方案在內),并以區域地質條件選擇為目的。而詳細勘察的工作范圍很小,以給基本確定了位置的建(構)筑物提供設計參數為目的。第二,廠址選擇階段的地質勘察,以收集分析已有資料或物探為主要手段;而詳細勘察是以鉆探為主要手段,費用高,工作周期也較長。第三,在廠址選擇階段開展地質勘察時,廠址和平面布置均是不確定的,還不具備提供詳細勘察所需的資料深度。因此,盲目地進行大量鉆探,必然導致勘察費用巨大浪費。產生上述現象的主要原因是:(1)建設單位對此階段工程地質勘察工作的意義認識不夠,不安排經費,致使工程地質方面的資料收集工作無法開展。
(2)誤認為“詳細勘察”能代替“可行性研究勘察”,可以“一步到位”。
(3)工程地質勘察工作,未達到廠址選擇要求,成果驗收時把關不嚴。
(4)《規范》的發展和完善問題。80年代初期,我國的勘察體制基本上還是沿襲建國初期的前蘇聯模式,即工程地質勘察體制。其主要以地質學為理論基礎,基本屬于地質學科范疇。任務是查明建筑場地或地區的工程地質條件,為規劃、設計、施工提供地質資料,一般只提出勘察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和存在的地質問題。而不提或很少提到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至于所提資料設計單位如何用或應用得是否合理,卻很少了解和過問。
西方工業發達國家,60年代就開始推行巖土工程體制。即以工程地質學、土力學、巖石力學及地基基礎工程學為理論基礎,以解決和處理在建設中出現的所有與巖體和土體有關的工程技術問題,是一門地質與工程緊密結合的新專業學科,屬于土木工程范疇。其任務是按照不同勘察階段的要求,除了正確反映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及其巖土體性狀的影響外,結合工程設計、施工條件,以及地基處理、開挖、支護、降水等工程的具體要求,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提出巖土工程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決策性具體建議,并提出基礎、邊坡等工程的設計準則和巖土工程施工的指導性意見,為設計、施工提供依據,服務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
??? 我國現行的《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94,是對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地質勘察規范》TJ? 21—77進行修訂而成,并于1995年3月1日實施。在此以前,我國巖土工程勘察工作尚未標準化,沒有統一的技術要求,因而使勘察工作無章可循,勘察質量難以保證。
3 措施
(1)提高認識。在廠址選擇過程中,要高度重視工程地質問題,及時做好宣傳工作,使建設單位對此問題的重要性有足夠的認識,下決心盡早開展勘察工作。同時以規范為基礎,對勘察單位提出明確的深度、目的要求,使勘察單位、建設單位的具體工作人員能夠正確理解,以達到預期效果。
(2)嚴格勘察階段。我國《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94明確規定勘察工作要分階段(國際上西方國家巖土工程勘察極少分階段)進行,具體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三個階段,施工勘察不作為一個固定階段??尚行匝芯靠辈欤ㄓ址Q選址勘察)為一個勘察階段,其目的是要強調在可行性研究時勘察工作的重要性,特別是一些大的工程更為重要。在本階段,要求通過搜集、分析已有資料,進行現場踏勘,必要時,進行工程地質測繪和少量的勘探工作,對擬選場址的穩定性和適宜性作出巖土工程評價,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和方案比較,滿足確定廠址方案的要求。
(3)做好驗收工作。驗收工作是做好工程地質勘察的重要環節。國內各地質隊伍的人員素質和裝備水平相差很大,勘察成果的質量偏差較大。因此,首先應該把好地質勘察隊伍的選擇關,堅持勘察單位質量標準,同時,要高度重視勘察成果的驗收工作,最大限地為廠址選擇服務。
(4)提高研究手段。目前,利用計算機已經能夠非常方便地依據勘察資料,展示區域地形、基礎持力層、基巖面、以及總體規劃布置和它們疊加的形態圖形。通過圖形能夠更加直觀地進行工程地質條件對比,更有利于廠址方案的研究和優化,提高工作效率。
4 結語
(1) 廠址選擇階段的工程地質工作,應掌握在可行性研究勘察深度。
(2) 工程地質條件是整個廠址選擇工作中的關鍵性因素之一。在工程地質資料不能滿足要求的情況下,就無最佳廠址方案可言。
(3) 在廠址選擇階段,直接進行詳細勘察是不恰當的,甚至是錯誤的。(作者:莊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