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質監局日前對我省企業生產的水泥產品進行了抽檢,共抽查了我省95家企業生產的95批次水泥產品,經檢驗,合格88批次,不合格7批次。
涉及強度不合格的有6批次,包括:龍巖市新羅區新龍水泥廠“大發”牌42.5R普通硅酸鹽水泥(2009.07.27生產),上杭縣吊鐘巖水泥廠“金鷹”牌32.5R復合硅酸鹽水泥(2009.07.25生產),連城縣合力水泥有限公司“云龍橋”32.5復合硅酸鹽水泥(2009.07.23生產)等。
涉及燒失量不合格的有永定縣培豐水泥廠“銅金”牌42.5普通硅酸鹽水泥(2009.08.07生產)等。據悉,造成水泥強度和燒失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少數企業為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摻加了過量的混合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