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未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一)召開時間:2010年1月7日上午9:00
(二)召開地點:鄭州市農業路41號公司會議室
(三)召開方式:現場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郭海泉先生
(六)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67,432,90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6.30%。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單新生、李艷芳律師見證了本次大會。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一)經與會股東審議并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167,432,901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通過了《關于為駐馬店市豫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從中國民生銀行鄭州分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二)經與會股東審議并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167,432,901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通過了《關于為駐馬店市豫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從招商銀行鄭州分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三)經與會股東審議并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167,432,901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反對,0股棄權,通過了《關于為洛陽黃河同力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從中國銀行宜陽縣支行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四)經與會股東審議并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167,432,901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通過了《關于洛陽黃河同力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從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融資的議案》。
(五)經與會股東審議并記名投票表決,會議以167,432,901股同意,占到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通過了《關于為洛陽黃河同力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從交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單新生、李艷芳律師
(三)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出席會議股東和股東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股東大會的審議事項以及表決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股東大會規則》、《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一)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文件匯編
(二)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三)河南仟問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