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效性】
【頒布單位】 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頒布日期】 2007-07-19
【實施日期】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文號】 國辦發[2003]100號)
【名稱】 《水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
【題注】
為評價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清潔生產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100號)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水泥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發酵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純堿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機械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硫酸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制革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試行)》,現予以發布,并于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