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和外加劑作為混凝土的主要組分,有時候盡管所用的水泥與高效減水劑的質量都符合國家標準,但配置出的拌合物不理想。拌合物的工作性能不佳,極有可能影響混凝土強度從而導致嚴重的工程質量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這時需要考慮水泥與減水劑相容性:使用相同減水劑或水泥時,由于水泥或減水劑的質量而引起水泥漿體流動性、經時損失的變化程度以及獲得相同的流動性減水劑用量的變化程度。一般需要測定在推薦減水劑添加劑量的減水效率、對凝結時間影響、混凝土坍落度損失速率以及對強度的影響。試驗可以用標準水泥砂漿或擬使用的混凝土進行,對比同砂漿流動度或同混凝土坍落度條件下,測定減水劑的減水率,以及對凝結時間、坍損速率、強度的影響,看是否滿足所有使用要求,判斷是否相容。
為了改善水泥與減水劑的相容性,可以采取以下幾項措施。
1.水泥方面
1.1在強度許可的前提下,采用比表面積較小的水泥,水泥的比表面積大,不僅水化速率更快,水化產物迅速包裹在未水化的水泥顆粒與減水劑的表面;同時,水泥顆粒對減水劑的吸附能力增強,在減水劑摻量不變的前提下,削弱減水劑的分散效果。因此,一般來說,比表面積較小的水泥與減水劑的相容性較好。
1.2盡量選擇二水石膏調凝的水泥
當將木質素磺酸鹽系減水劑加入到以硬石膏調凝的水泥漿體中時,減水劑不但沒有分散水泥顆粒的作用,反而會促進水泥漿體假凝。這是較為典型的水泥與減水劑不相容現象。水泥的實際生產中,所使用的石膏礦內部礦物并不單一,通常有硬石膏CaSO4、半水石膏CaSO4·0.5H2O、二水石膏CaSO4·2H2O和復合石膏等。即便是所選用的石膏礦相較為單純,主要為二水石膏,然而在水泥粉磨過程中,極易由于磨機溫度不斷升高而使二水石膏脫水產生半水石膏,進而產生硬石膏。半水石膏或硬石膏在水泥與減水劑的相容性中有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方面,半水石膏與硬石膏的水化速率高,容易造成拌合物假凝;另一方面,半水石膏與硬石膏對減水劑分子的吸附能力強,易造成拌合物溶液中減水劑濃度低,降低減水劑對水泥的分散效果。因此,選用礦相較單純的二水石膏礦作調凝石膏,并嚴格控制粉磨機溫度的水泥生產廠家的產品一般較少出現與減水劑不相容的現象。
1.3選擇C3A含量較低的水泥
水泥中的礦物成分是影響水泥與減水劑相容性的一個主要因素。水泥中的C3A,C4AF,C2S,C3S對減水劑有選擇性吸附作用。由于大量減水劑分子被吸附能力較強的C3A,C4AF所吸附,占水泥比重較大的C2S與C3S顯得吸附量不足,導致拌合物動電電位明顯下降,混凝土坍落度損失很大。
1.4選擇SO3含量較高的水泥
水泥中的可溶性堿(實際是堿的硫酸鹽)已被證明是水泥與減水劑相容性的重要參數,對于每一種水泥和多磺酸鹽的高效減水劑的復合系統,可能存在一個可溶性堿的最佳含量,在低堿水泥(出于對發生堿—骨料反應的擔憂,一些地方出臺了對水泥含堿量的限制,引起水泥廠家選擇生產原材料的變化,例如用砂巖代替黏土,以降低水泥的總堿量)中,加入少量的硫酸鈉明顯地改善了水泥漿體和由這種水泥制備混凝土的流變性。堿的硫酸鹽溶解非常快,并比硫酸鈣溶解的快,在水化初期提供較高水平的SO42-濃度與C3A反應,消耗C3A,減少C3A對減水劑分子的吸附量。因此使用SO3含量較高的水泥,拌合物有更好的工作性能。
1.5試驗證明
粉煤灰水泥或礦渣水泥與減水劑的相容性一般優于普通硅酸鹽水泥與減水劑的相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