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污染與環境保護本身就是矛盾的,社會發展必須容納一定的生產,而要緩和矛盾,只能是在二者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而這個平衡點就是國家標準。對于水泥企業來說,減少大氣污染,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嚴格執行新的水泥污染排放國家標準。”王燕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頻繁出現的霧霾,給人們的生活蒙上了一層陰影。防霾治霾的弦繃緊了,而對于那些疑似霧霾制造者,更是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對于霧霾的元兇,大家理所當然地指向了有著高污染高排放歷史的傳統工業。水泥就是其中之一。
“在水泥的生產過程中污染和排放不可避免。”王燕謀非常慎重地說,霧霾的成分很復雜,成因也正在研究過程中。水泥主要排放的污染物包括粉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這些雖然會污染環境,但并不能確定就是霧霾的主要成分。
“現在企業的責任就是嚴格執行新標準。”王燕謀十分明確地說,這也是水泥企業保護環境減少污染排放的最有效辦法。
所謂的新標準,就是2013年年底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這一新標準,對水泥工業污染排放提出了嚴格的要求:重點提高了顆粒物、NOx的排放控制要求。根據除塵脫硝技術的進步,新標準將PM排放限值由原標準的50mg/m3(水泥窯等熱力設備)、30mg/m3(水泥磨等通風設備)收嚴至30mg/m3、20mg/m3;將NOx排放限值由800mg/m3收嚴到400mg/m3。新標準考慮到現有企業需要進行脫硝除塵改造,規定新建企業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新的排放限值,現有企業則在標準發布后給予一年半過渡期,過渡期內仍執行原標準,到2015年7月1日后執行新標準。
“新標準已經達到了防治大氣污染比較好的歐洲發達國家的先進標準水平。如果企業能夠自覺嚴格執行這一標準,就能夠盡到保護環境的責任與義務。”王燕謀說。
王燕謀認為,新標準要求雖然嚴格,但對于我國企業來說,執行起來并不難。從技術上來講,我國水泥工業已經具備了這一實力。“目前很多企業的排放就已經達到或高于這一標準,如PM的排放,很多大企業就已經達到了20mg/m3以下。”他說,通過技術改造,中型企業也完全有能力在過渡期內達標,而一些無法達標的小企業就要被淘汰。
執行新標準需要企業進行設備更新及技術改造,這些無疑會增加企業生產成本,給企業帶來經營壓力。“如果企業想承擔社會責任,為保護環境作出貢獻,就必須嚴格執行。”王燕謀再一次強調。
同時王燕謀指出,政府在執行新標準的過程一定要發揮好監管作用,特別是加強現場監管,依法行政,這樣才能確保標準落實到位,為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