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水泥產能過剩與有關產業政策的探討
水泥產能過剩其實質是熟料產能過剩,是新型干法生產線建設過多造成的。改造或添置粉磨系統只增加粉磨能力, 其本身不增加水泥產能。粉磨站只是改變了加工、銷售地點,是一個物理加工過程,不產生化學污染物,屬專業化生產加工模式,是發展方向。因此,認為改造粉磨系統和粉磨站將導致增加水泥產能并在有關產業政策理解執行等方面,認為應嚴格控制是錯誤的,是典型的計劃經濟思維摸式。水泥屬市場化、充分競爭的產品,也是區域性較強的產品,銷售半徑僅200km左右。粉磨站對方便用戶尤其是農村等就近購買水泥、降低工程造價等。如湖南省112縣有干法生產線的水泥公司約49家,有大量區域不能覆蓋。粉磨站通過購買商品熟料粉磨加工水泥向市場銷售對維護行業良性竟爭、調節市場與就地利用工業廢渣、減少污染、發展循環經濟均發揮較大作用,對國家、人民都有利。十一五期間國務院、有關部門文件及產業政策均作了明確規定:鼓勵改造、建設水泥粉磨站,優先現有機立窯企業升級改造;且當時有關文件對改造、建設規模即對磨機規格沒有明確規定。國發〔2010〕7號、工信部原〔2010〕564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及《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 等文件,提岀在2012年淘汰∮3.0m以下磨機,均強調規定:支持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以質量品種、節能降耗、環境保護、改善裝備等為重點,對落后產能和裝備進行改造,并明確支持水泥企業在現有生產線采用高效粉磨節能技術進行改造,淘汰∮3.0m以下磨機。因此,水泥企業(包括粉磨站)淘汰∮3.0m以下磨機,對粉磨系統進行技術改造(如更換磨機、添置輥壓機、選粉機等)符合有關文件、產業政策,應當鼓勵支持。改造磨機后,粉磨能力肯定增加,但不增加水泥(熟料)產能。
2、以生產工藝和設備規格的大小作為評價先進與否、淘汰的前置條件
我國水泥生產技術、裝備、產品標準及實物質量均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但現行產業政策、評價體系的系統性和科學性亟待完善和提高。其突出問題是:產業政策的連貫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甚至政府部門之間、前后矛盾甚至嚴重對立;以設備規格、規模大小和生產工藝作為評價水泥企業先進與否、淘汰的前置條件甚至是唯一條件。
企業的優勝劣汰只能由市場而不是由規模、設備的大小來決定。應從能耗、環保、安全、質量等方面制訂產業技術法規。國際標準、技術法規和WTO規則的制修訂與國內外科學技術實踐也是如此,以某種工藝、規格劃定是否先進及落后是違背科學規律的,也觸犯相關法律。
二、關于32.5復合水泥的思考與建議
1、取消32.5復合水泥將對水泥生產和應用產生巨大負面影響
最近住建部發布了《石灰石粉在混凝土中應用技術規程》,允許商混站和施工單位摻石灰石粉,若不允許水泥廠主導產品摻加,那真是怪事!建材人制訂本行業標準,道德很“高尚”,限制自已,將利益及相應管理領域拱手讓給建設系統,真需認真反思!
要提高42.5比例及推廣高性能砼,關鍵在完善應用設計規范,通過應用措施倒逼與提高預拌砼比例。若僅通過生產領域采取取消32.5復合水泥單一措施,很難降低32.5比例,說絕對一點,很難有積極正面作用,也不能解決濫摻及質量問題,相反只會造成更大混亂及濫摻。湖南省乃至全國估計約60%-65%甚至更多的水泥用于工程現場拌制混凝土,因而,今后很長時期水泥消費結構32.5級水泥仍會占很大比重。取消32.5復合水泥將對水泥生產應用產生巨大負面影響,引發極大混亂,并將基本上取消水泥企業稅收優恵政策,因目前主要是32.5復合水泥免稅。
32.5水泥完全可配制C30、C40砼和用于結構工程,C30砼應用量最大,C40(含)以下砼占全部砼的90%左右,由于市場不認可其它品種32.5水泥及成本、資源等因素,水泥企業生產什么替補品種呢?對水泥企業規范運行人為設置了障礙。市場需求是引導制定標準的主要依據之一,假如用行政手段強行推廣應用42.5水泥,必將造成極大浪費,且因不便摻加摻合料等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只會加劇,還加劇了水泥工業對環境的不良影響。我國經濟尚不發達地區和廣大農村更是32.5水泥消費的主要市場之一,由于受水泥運輸半徑的限制,勢必帶來巨大影響。
理論上分析:粉磨站僅生產42.5水泥,競爭力與生存價值受嚴重影響。很多粉磨站都是近幾年根據產業政策要求,投資改造取得許可證的,磨機規格均大于3.0m,且絕大多數都配置了高效輥壓機,淘汰落后粉磨站產能一說非常牽強。現又面臨取消主要適銷品種,將影響其繼續生存和社會穩定,造成極大資產浪費。但實際上若僅取消32.5復合難以削弱粉磨站競爭力,相反會限制大廠摻加混合材而不能生產市場適銷品種,影響其競爭力,且將導致技監等部門選擇性執法查處,干法廠因標的大、便于查等原因干擾會更頻繁。目前粉磨站經營難度很大,通過熟料供應即可控制粉磨站,干法廠一定范圍內往往采取“節能減排”“協同漲熟料價”,而水泥價不漲甚至降價。當然,該做法有違經濟規律,極不利于長遠與產業鏈的合理分工、合作共贏,越想吃獨食往往變味難咽,并搞亂市場。目前立窯廠是無證生產,比例很低了,通過市場競爭,會淘汰岀局。
2、復合水泥的性能與優勢
復合水泥具有制造過程的經濟性和環保性,使用過程的性能好、特殊工程的適應性等特點;以其熟料消耗低的生產特點,混合材選擇靈活,既降低了制造成本,減少水泥生產的能源、材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符合綠色化生產發展方向;以其和易性好的施工性能和水化熱低的優點,適合大體積工程的應用,摻兩種(含)以上混合材有利于改善顆粒級配、形貌和復合疊加效應,來調節提高水泥性能以滿足不同工程的需求;尤其摻有礦渣類材料的復合水泥, 綜合改善了水泥性能, 可確保混凝土工程的耐久性和體積穩定性。
而高標號水泥的制造是以高熟料消耗為基礎的,是以高能源和資源消耗、高排放為代價的,性能上也決定其不適宜配制低強度等級混凝土,既影響混凝土的施工性能(粘聚性),又不經濟。
造成國內建筑質量、使用壽命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缺乏長遠理念及規劃,短期行為嚴重及規劃設計要求低,建筑物未到使用壽命的拆建, 盲目降低成本及偷工減料,加上體制、建設法規執行監管和社會信用缺失等方面問題。簡單地歸咎于水泥質量,是不客觀的。眾所周知,混凝土耐久性與材料、環境、配合比、施工和工程質量管理均有關系。
3、取消32.5復合水泥, 將打亂和破壞已經建立的產品結構、標準體系與應用設計規范
所有產品都有系列、級別、規格、型號,需求是市場選擇與配置的結果。美國將通用水泥和特種水泥分別包括在ASTMC150《波特蘭水泥》和ASTMC596《混合水硬性水泥》中,EN197設置了CEM II波特蘭-復合水泥和CEM V復合水泥,我國水泥標準與歐洲大體一致。32.5復合水泥是系列產品之一,缺此品種則標準是不完整的,將會打亂和破壞了已經建立的產品系列與應用、設計規范。水泥分類應將性能相近的歸為一類,復合水泥具有通用水泥的屬性,既可用于一般的結構工程,又可滿足大體積等工程的需要;按水泥的分類和命名規則,應屬于通用硅酸鹽水泥范圍,實際也是通用水泥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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