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庫】
【標準名稱】 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及其脊瓦
【標準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標準
【標準名稱(英)】 Glass fibre reinforced magnesium oxychloride cemen
【標準號】 JC747
【標準發布單位】
【標準發布日期】
【標準實施日期】
【標準正文】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及其脊瓦的分類、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保管、包裝和運輸等。本標準適用于由菱苦土和氯化鎂溶液制成氯氧鎂水泥,加入玻璃纖維增強制成的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中、小波瓦及其脊瓦。本標準規定的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及其脊瓦可作為一般廠房、倉庫、禮堂和工棚等建筑設施的覆蓋材料,不宜用于高溫、長期有水汽與腐蝕性氣體的場所。
?2 引用標準
?GB 1346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 GB 7019石棉水泥制品吸水率、容重及孔隙率測定方法 GB 8040石棉水泥波瓦、平板抗折性試驗方法 GB 8041石棉水泥波瓦、平板不透水性試驗方法 GB 8042石棉水泥波瓦、平板抗凍性試驗方法 GB 9772石棉水泥波瓦及其脊瓦 GBJ 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3 分類
玻璃纖維氧鎂水泥瓦根據其外形尺寸分為中波瓦、小波瓦及脊瓦三種。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中、小波瓦及脊瓦的外形分別見圖1、圖2和圖3,規格公差尺寸分別見表1和表2。表1 mm規格尺寸及允許公差名稱參考重量長寬厚波距波高波數邊距邊距 kg L B D P H n c1 c2個 +1?0中波瓦 1800±10 745±10 6?0-0?5 131±3≥33 5?7 45±5 45±5 16?5 +1?0小波瓦 1800±10 720±10 5?5-0?5 63?5±3≥16 11?5 58±3 27±3 14?5表1 mm規格尺寸及允許公差名稱參考重量長度寬度厚度角度搭接長L1瓦體長L B D? W度 kg中波脊瓦 230×2±10 +1?0 4?0 70±10 780±10 5?0-0?5 125±5小波脊瓦 180×2±10 3?0
4 技術要求
?4?1外觀質量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瓦的外觀應板面平整,四邊方正,瓦波圓滑,邊緣整齊,厚薄均勻,無裂縫、無返鹵、無凹坑、無貫穿性針狀孔和肉眼可見裂紋等。其外觀缺陷允許范圍見表 3。表3 mm外觀缺陷中波瓦小波瓦脊瓦掉角沿瓦邊長不得超過100,沿瓦邊長不得超過100,寬沿邊長不得超過20,厚度方向不得超過45度方向不得超過30寬度方向不得超過20一張瓦的掉角不得多于1個掉邊寬不得超過15寬不得超過15不允許
?4?2物理力學性能 4?2?1中、小波瓦物理力學性能指標見表4。表4名稱中波瓦小波瓦物理力學性能橫向抗折不小于,N 3100 2400縱向抗折不小于,N 320 300吸水率不大于,% 15 14抗凍性,25次試驗后試體不得有剝落、開裂、起層等破環現象不透水性試驗后瓦背面不得有水滴 4?2?2脊瓦的物理力學性能破壞荷重≥600N;抗凍試驗后不得有開裂、剝落起層等破壞現象。
5 檢驗方法
?5?1瓦的規格及公差尺寸 5?1?1中、小波瓦的長、寬用精度為1mm的尺測量,中波瓦測第2,5波頂,小波瓦測第3, 9波頂,兩次測量長度的平均值為長度;在瓦的兩端100mm的卡尺測量,測點在距瓦端部至少 10mm處。中波測第2,5波頂,小波測第3,9波頂,兩次測得厚度的平均值為厚度。 5?1?3脊瓦的長、寬用精度為1mm的尺測量。長度為脊瓦正面測量的瓦體長與搭接長之和;在脊瓦正面兩端30mm內兩次測量的寬度平均值為寬度。 5?1?4脊瓦的厚度用精度為0?1mm的卡尺測量。在距端部至少10mm處測量,取兩次測量結果平均值為厚度。 5?1?5脊瓦的角度用量角器測量。 5?1?6中、小波瓦及脊瓦的重量用精度為0?2kg的磅秤稱量,稱量值為瓦重。 5?1?7瓦的波高、波距、邊距、掉角、掉邊均按照GB 9772附錄A所規定的方法進行。 5?1?8瓦的外觀質量,用肉眼觀察瓦的表面情況并記錄。
5?2瓦的物理力學性能 5?2?1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及脊瓦及脊瓦抗折力試驗,按照GB 8040的規定進行。?5?2?2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吸水率測定,按照GB 7019的規定進行。 5?2?3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及脊瓦抗凍性試驗,按照GB 8042的規定進行。 5?2?4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不透水性試驗,按照GB 8041的規定進行。
6 檢驗規則
6?1檢驗項目 6?1?1交收檢驗 a?正常生產檢驗:波瓦的外觀質量、規格尺寸、抗折力、吸水率;脊瓦的外觀質量、破壞荷重。 b?出廠檢驗:波瓦的外觀質量、規格尺寸、抗折力、吸水率;脊瓦的外觀質量、規格尺寸及破壞荷重。 6?1?2型式檢驗:包括出廠檢驗全部項目和波瓦的不透水性,抗凍性。
?6?2檢驗分類 6?2?1正常生產檢驗:每班生產為一批量。逐張進行外觀質量檢查。經養護28d以上的瓦在外觀質量檢查合格后,抽1張作抗折力、吸水率;脊瓦做破壞荷重。若有1項性能不符合技術要求,允許再取雙倍數量作不合格項目的試驗。若仍有1張不合格時,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2?2出廠檢驗 6?2?2?1出廠檢驗每批瓦必須同一品種同一規格,其批量按表5規定,若不足一批而超過 1/3時,按一批考核。表5名稱中波瓦小波瓦脊瓦批量(張) 1000 1000 300 6?2?2?2每批出廠產品中抽1%進行外觀質量與規格尺寸檢驗,若有1/5不符合技術要求時,再取雙倍數量復驗,若仍有1/5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予驗收,生產廠需進行逐張檢驗合格后才能再次發貨。 6?2?2?3在6?2?2?2檢查合格,齡期不低于28d的瓦中抽1張作抗折力、吸水率、抗凍性試驗;脊瓦作破壞荷重試驗,若有一項不符合技術要求時,需再取2張補充作不合格項目的試驗,若仍有1張不符合技術要求時,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6?2?2?4中、小波瓦的不透水性和脊瓦的抗凍性,根據氣候條件、工程性質、需方的要求進行商定。 6?2?2?5若用戶不要求出廠檢驗時,生產廠可將該批產品正常生產的檢驗結果,隨同發貨單一起寄給用戶。 6?2?2?6復驗費用。用戶可提出復驗,合格則復驗費用由用戶支付,不合格則復驗費用由廠方支付。
6?3型式檢驗 6?3?1當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原材料和生產工藝重大改變; b?試制出新型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 c?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 e?成批常年生產情況下,每半年進行一次; f?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 6?3?2瓦的外觀質量、規格尺寸,按6?2?2?1和6?2?2?2的方法在現場檢驗。 6?3?3在外觀質量檢驗合格,齡期不低于28d的瓦中,隨機抽取1組5張(3張作抗折力、抗凍性、吸水率,1張作抗滲性,1張備用)進行檢驗,抗折力、抗凍性、吸水率、抗滲性均符合標準要求后,即判該批產品合格;若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重新取樣檢驗,若仍有指標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7 標志
?7?1在每張瓦反面第3個波上,須用不退色的標志,標明生產廠名稱、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班別等。
?7?2出廠合格證主要包括: a?合格證編號; b?生產廠廠名、廠址; c?產品名稱、規格、數量與生產日期; d?產品性能檢驗結果,產品檢測標準編號; e?生產廠檢驗部門及檢驗人員簽名。
?8 保管、包裝和運輸
?8?1保管。存放場地必須堅實平坦、干燥不潮濕,不同品種,應花弧或“井”字分堆垛存放,垛高不應超過1?8m,脊瓦可側立,平垛堆放。
?8?2包裝。產品根據需要可散裝或包裝。包裝可采用捆扎包裝,注意防止損壞;散裝時要保證瓦垛底部平坦穩固。
?8?3運輸。運輸中底部應保持平坦,減少震動,避免碰撞和沖擊。裝卸時不得拋擲,不得用鋼絲繩直接吊裝。
?8?4產品出廠須有保管、使用簡易說明書。附錄 A原材料質量要求 (補充件) A 1菱苦土要求 A 1?1菱苦土化學成分和細度應符合表A1的規定。表 A1化學成分,%細度,%測定項目氧化鎂氯化鈣燒失量 125μm(120目)篩余量指標≥75<3<10<10 A 1?2按生產條件配制料漿,用水泥安定性試驗方法GB 1346第18條方法成型和空氣養護,脫模后23±2℃養護3d,要求體積安定性合格。 A 1?3按生產條件配制料漿。用水泥凝結時間測定方法GB 1346測定,要求在23±2℃時測定,初凝大于1h,終凝小于7h。 A 1?4菱苦土應采用防潮密封包裝,置于干燥處存放。 A 2水氯鎂石技術要求水氯鎂石技術要求應符合表A2的規定。表 A2項目六水氯化鎂氧化鈣氯化鈉+氯化鉀指標,%≥94<1<2 A 3增強材料應使用保存好、無磨損的集束中堿玻璃纖維,每張瓦纖維用量應不低于氯氧鎂水泥總量的6%。附錄 B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項 (參考件) B 1施工要求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屋面基層應平整,檁條可選用符合要求的木檁條。使用各種檁條都應保持平整,鋼筋混凝土檁條表面應找平。基層必須牢固,不得松動。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的鋪設方法、搭接長度、固定方法等應符合GBJ 207第7章波形石棉水泥瓦屋面的要求。 B 2維修及施工注意事項 B 2?1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屋面應定時檢修,使用中發現斷裂、起層等現象,輕者修補,嚴重要拆換。 B 2?2玻璃纖維氯氧鎂水泥波瓦屋面施工或維修時,都必須架設臨時走道板,不許直接在瓦面上行走,在作短距離跨越時,腳應踏在檁條上,以防發生意外,下雨或降雪后瓦面潮濕時,不得上房維修。 B 2?3除以上各條外,施工及維修均應參照石棉水泥瓦施工要求的具體規定。附加說明:本標準由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合肥水泥研究設計院負責起草。本標準委托國家建筑材料工業局合肥水泥研究設計院負責解釋。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穎、孫毅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