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環境規制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方面。如何在加強環境規制的同時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在分析國內外理論研究的基礎上,認為適當的環境規制,有利于提升企業創新能力。而適當的環境規制的確定和工具選擇是個比較復雜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
關鍵詞:環境規制 企業創新
一、問題的提出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以及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世界各國政府在大規模放松經濟規制的同時,把加強環境規制作為一個主要的規制領域。
環境規制,也稱為環境管制,指為了環境保護而采取的對經濟活動具有影響的所有環境措施。環境規制就是要采取一定的規制手段或工具,以達到一定的目標和標準。因此,環境規制一般由規制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手段組成,前者解決的是規制的強度和程度,后者明確的是達到目標的手段,也稱規制政策工具。環境規制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四類:一類是命令和控制型規制工具(Command-and-Control,CAC),主要通過指定污染治理技術或排污需達到的標準來達到污染控制目標,例如“三同時”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企業“關停并轉”政策、排污申報登記制度等;一類是市場為基礎的規制工具(Market-Based-Instrument),主要通過市場信號來達到污染控制目標,例如排污稅和可交易的污染許可證制度等;第三類是流程環境規制,例如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第四類為替代規制,或稱為開源規制(Open Sourcing the Regulation),即信息為基礎的自愿規制(Information-based Voluntary Approaches),如環境信息自愿披露等。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在經濟發展中要求人與自然環境的和諧。報告還指出應將環境損害成本納入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顯然,建設生態文明的關鍵是加強環境規制,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環境成本內部化會不會影響企業競爭力,會不會影響企業創新這項迫切實施的國家戰略。因此,如何通過合理的環境規制促使環境成本內部化,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雙贏,是一個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