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印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的通知》,公布《化解過剩產能矛盾實施方案》。方案提出,通過5年努力,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總量與環境承載力、市場需求、資源保障相適應,空間布局與區域經濟發展相協調,產能利用率達到合理水平;清潔生產和污染治理水平顯著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升;行業經濟效益實現好轉,企業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得到改善,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基本建立過剩行業產能預警體系和監督機制。
方案提出,到2015年,通過落實國家財政獎勵政策、落實等量或減量置換方案等措施,全區爭取淘汰落后煉鐵150萬噸、煉鋼90萬噸、水泥落后產能620萬噸、平板玻璃落后產能300萬重量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嚴格落實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制定時間表,按期完成任務。“十三五”期間,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環境承載力,嚴格執行國家能源消耗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加快淘汰一批落后產能。
水泥方面,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對面向區內市場的單純新增水泥產能建設項目一律不再審批,一律不得建設以石灰石原礦為主要原料的水泥項目。對未批先建的違規項目,停止建設;對取得核準手續尚未開工建設的,嚴禁開工建設。2015年底前,堅決淘汰干法中空窯(含帶余熱發電)、立窯、直徑2.2米及以下水泥磨機。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必須盡快制定徹底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支持企業在現有生產線上進行余熱發電、粉磨系統節能改造和無害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和產業廢棄物。
平板玻璃方面,嚴格控制新增平板玻璃產能,發展高檔用途及深加工玻璃,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符合節能標準的門窗,鼓勵采用低輻射中空玻璃。徹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產能。嚴格環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