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方案(2014—2017年)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4年9月4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4﹞44號)精神,進一步加快我省水泥工業結構調整步伐,做大做強水泥產業,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臨形勢
近年來,全省水泥工業快速發展,行業總體規模不斷擴大。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規模以上水泥制造企業238家,熟料實際產能1.1億噸,粉磨產能2.4億噸,前3家水泥生產企業熟料產能占全省總產能的51.3%。2013年水泥產量1.68億噸,位居全國第二位;產品銷售收入673.71億元,同比增長5.5%;利潤總額58.28億元,同比降低9.2%。全省混凝土與水泥制品業規模以上企業421家,產品銷售收入665億元,同比增長21.1%;利潤總額66.58億元,同比增長12.8%。我省水泥工業在快速發展的同時,水泥生產能力過剩、產業集中度偏低、盈利能力持續降低等問題比較突出,水泥制品業還有待于進一步發展。
當前,全省正在大力推進與實施中原經濟區、糧食生產核心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三大國家戰略規劃,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進一步加快,水泥工業發展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應對氣候變化,資源、能源、環境等強制約束力日益增強,對水泥、水泥基材料及制品在工藝、質量、品種、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增強機遇意識、責任意識,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取得突破性進展。
二、目標任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科技進步和創新為動力,以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按照“消化一批、整合一批、轉移一批、淘汰一批”的基本要求,堅決壓縮產能總量,大力推進兼并重組、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淘汰落后、“兩化”(工業化、信息化)融合,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推動水泥制造與水泥制品業一體化發展,走環保、節能、高效的綠色發展道路,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
———產能規模基本合理。水泥熟料產能控制在1億噸以內,壓縮水泥粉磨產能3000萬噸以上,水泥行業產能利用率2015年年底提高到80%以上,2017年年底提高到85%以上,行業格局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產業結構明顯優化。到2017年,前3家水泥制造企業生產集中度達到75%以上,高性能混凝土消費占比達到30%以上,混凝土和水泥制品加工占水泥產業的比重達到55%以上。
———發展質量明顯改善。到2017年,與2013年相比,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降低50%以上,綜合利用廢棄物總量提高20%以上,水泥熟料綜合能耗下降到每噸110千克標準煤以下,協同處置生產線達到現有生產線的10%以上。
三、重點工作
(一)嚴禁新增產能。嚴格執行國家投資管理規定和產業政策,全面落實豫政辦〔2014〕44號文件,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備案水泥熟料及粉磨站新增產能項目,各相關部門和機構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等相關業務,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已核準但未開工的項目,不得再建;在建違規項目,一律停建。對確有必要建設并申請認定的在建違規項目,在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基礎上,由省政府提出申請,上報國家有關職能部門認定;對未予認定的在建違規項目,一律不得續建。
(二)加強規范管理。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建成違規產能的規范管理。工業主管部門加強行業準入管理,國土資源、環保部門嚴格監督檢查,質監部門進行質量保障能力綜合評價,依法頒發產品生產許可證。對符合能源消耗控制指標、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行業準入條件、環保標準等要求,申請備案的建成違規產能,由省政府公示后上報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備案。對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建成違規產能,依法依規實施關停。實施專項治理,堅決查處關閉一批違法違規無證生產的落后企業。
(三)淘汰和退出落后產能。2014年年底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任務。嚴格執行國家新的水泥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能源消耗限額標準,積極落實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水價政策,倒逼企業技術進步和退出競爭乏力產能。加強環保核查、節能監察、質量檢驗,對不能達到環保、節能和質量要求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或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依法予以關閉。積極淘汰達不到新環保排放標準的直徑4米及以下回轉窯水泥生產線,關停一批達不到行業準入條件和兩年內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粉磨站。通過淘汰和退出落后產能,到2017年年底,壓縮熟料產能1000萬噸、水泥產能3000萬噸。
(四)優化產業布局。本著熟料產能靠近資源、水泥粉磨靠近市場的布局要求,進一步優化水泥熟料生產線和粉磨站建設布局,支持大型水泥企業在環境承載力允許情況下,按照減量置換產能原則,在石灰石資源集中地建設5000噸/天以上規模水泥熟料生產線;鄭州市環境敏感地區和洛陽、安陽、新鄉、許昌、南陽、駐馬店、濟源市等水泥產能富余地區不再新增粉磨站,實施粉磨節能技改必須遵循產能減量置換原則;隨著城鎮化發展,水泥熟料企業可以采取兼并收購置換產能等方式,將粉磨產能從富余地區適度轉移,在開封、濮陽、商丘、周口等市建設年產100萬噸以上的大型粉磨站。依托資源和技術優勢,在鄭州等地利用現有水泥生產線生產滿足航天、海洋、隧道等工程需要的特種水泥產品。
(五)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標準,修訂設計規范,加強政策引導,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逐步減少低標號水泥使用量,到2017年,42.5級及以上水泥產品消費比例達到60%以上。發揮我省特種水泥產業優勢,支持利用現有水泥生產線發展滿足海洋、港口、高鐵、隧道等工程需要的特種水泥新產品。支持優勢企業加快拓展骨料市場,重點發展水泥基材料及水泥預制件、預應力管樁等水泥制品,擴大水泥基材料和制品在水泥產業中的比重。
(六)加快聯合重組。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性作用和企業的主體作用,尊重企業的意愿,在自愿、平等、互惠的基礎上,以資產為紐帶、以市場為導向,開展企業間兼并重組。支持天瑞集團、中聯集團、同力水泥公司等大型水泥骨干企業按照市場區域化要求,對鄭州、新鄉、南陽、安陽等產能集中區域水泥熟料企業實施聯合重組。優先支持省內水泥骨干企業以市場化方式兼并重組本地水泥生產企業。推動同力水泥公司采取定向增發等方式逐步退出水泥領域。鼓勵大型水泥企業收購過剩產能。鼓勵上下游關聯企業聯合重組,延伸水泥產業鏈,有效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到2017年,培育出1—2家產能3000萬噸以上,礦山、骨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基材料制品等產業鏈完整,核心競爭力強的企業集團;前3家企業(集團)的水泥熟料產能集中度達到75%以上,年產規模60萬噸及以上大型水泥粉磨站控制在150家以內。
(七)促進綠色發展。加強節能降耗,建立健全能源計量管理體系。到2017年,年耗能10萬噸標準煤以上水泥熟料企業全部建成能源管理中心,粉磨站可比水泥綜合電耗降到32千瓦時/噸以下。推進清潔生產。按照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要求,2015年6月底前,新型干法窯外分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全部完成煙氣脫硝治理,水泥熟料生產線及水泥磨機完成粉塵治理設施提標改造,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新的水泥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繼續推進水泥生產綜合利用礦渣、粉煤灰、鋼渣、電石渣、煤矸石、脫硫石膏、磷石膏、建筑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發展循環經濟。研究制定具體鼓勵補助辦法,支持利用現有日產4000噸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窯無害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業廢棄物,2017年年底前完成現有生產線10%的協同處置改造任務。
(八)推進“兩化”融合。研究制定《建材行業“兩化”融合推進方案》,鼓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水泥行業工藝,盡快降低單位產品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引導水泥產業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加快推廣應用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在線實時監控技術,促進清潔生產,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和社會監督。建立行業基礎信息庫,適時發布產能利用、市場供需等相關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行業管理。根據新修訂的水泥行業準入標準,對現有企業和新建項目嚴把準入關口,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好準入公告申報工作。規范水泥混凝土行業管理和企業化驗室建設,加強產品質量監管。完善運行監測網絡和指標體系,適時發布水泥產能利用、市場供需等相關信息,促進行業平穩運行。積極推廣先進企業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指導和幫助企業改進管理,節能降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水泥工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強對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過剩產能、產品結構調整、技術改造和向境外轉移產能、開拓市場的信貸支持。對整合過剩產能的企業,積極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合理確定并購貸款利率。加大對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支持力度,省級相關涉企財政專項資金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支持。落實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稅收政策,引導和鼓勵企業聯合重組。落實資源綜合利用財稅優惠政策,支持生產高標號水泥、高性能混凝土。加快完善費用結算機制,支持利用現有水泥窯無害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污泥和產業廢棄物。
(三)完善差別引導政策。按照體現資源稀缺性和環境成本的原則,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繼續實施并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額加價和環保收費政策。完善差別電價政策,對能耗、電耗達不到行業標準的產能和列入淘汰落后名單的水泥生產線,向社會公示后,實施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水價政策。修訂相關標準規范,提高建筑用水泥產品標準,支持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在大型建筑、重點工程領域強制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產品,禁止低品質水泥產品進入重點工程和建筑結構工程。
五、工作要求
建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質監局、河南銀監局等部門參加的聯動工作機制,合力推進全省化解水泥行業產能過剩矛盾、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據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完善配套政策,確保完成各項任務。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對本地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工作負總責,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推進本方案落實。
附件
重點工作分工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單位 |
參加單位 |
時間進度 |
1 |
嚴禁新增產能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 |
按年度落實 |
2 |
清理整頓違規 |
省工業和信息 |
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環 |
2014年12月 |
3 |
加強水泥行業準 |
省工業和信息 |
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質監局 |
按年度落實 |
4 |
加強環保核查, |
省環保廳 |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
按年度落實 |
5 |
依法查處無證生 |
省質監局 |
省電力公司、供水企業,各省轄 |
2015年6月 |
6 |
淘汰落后產能 |
省工業和信息 |
省財政廳、環保廳、省政府國資 |
按年度落實 |
7 |
完善差別電價和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電力公司、供水企業,各省轄 |
2014年12月 |
8 |
優化產業布局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各省轄 |
按年度落實 |
9 |
促進水泥企業技 |
省工業和信息 |
省財政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 |
按年度落實 |
10 |
推進水泥企業聯 |
省工業和信息 |
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財 |
按年度落實 |
11 |
制定推廣使用高 |
省住房和城鄉建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建筑材料工 |
2014年12月 |
12 |
煙氣脫硝和粉塵 |
省環保廳 |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
2015年6月 |
13 |
實施污染物在線 |
省環保廳 |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
2014年12月 |
14 |
制定建材行業 |
省工業和信息 |
省環保廳、質監局、建筑材料工 |
2015年6月 |
15 |
落實財稅、金融 |
省財政廳、國稅 |
? |
2014年12月 |
16 |
完善資源綜合利 |
省發展改革委 |
省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工 |
201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