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山縣利隆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山東省蘭陵縣年產10萬噸新型干法白水泥熟料生產線搬遷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申請批復的請示》(利隆發〔2016〕 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該項目屬于搬遷擴建項目,位于臨沂市蘭陵縣車輞鎮節義莊村西北部,距離原有項目廠址西北約19.3km。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360t/d水泥熟料生產線一條,1臺HRM1920A立式磨機,配套建設石灰石破碎、煤粉制備等輔助工程及各種原料儲存、堆場等儲運工程及廢氣治理等環保工程。項目設計規模為年產白水泥熟料10.80萬噸,各類白水泥24.40萬噸。項目總投資15689.9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608萬元。
項目由臨沂市經信委備案,備案號:臨經信改備〔2015〕005號。臨沂市經信委出具了該項目等量置換指標的批復(臨經信產字〔2012〕241號)。根據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蒼山縣利隆建材有限公司特種水泥生產線項目有關問題的回函》(工原函〔2015〕689號):一是該項目建設符合水泥產業政策和水泥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二是特種水泥熟料生產線因產能較小,其配套石灰巖資源保障年限原則上不硬性規定,可因地制宜通過市場機制落實。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后,污染物可達標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從環境保護角度,該項目建設可行。
二、項目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環境管理,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各生產環節產生的有組織廢氣經報告書和評估報告提出的收集、處理措施處理后,外排廢氣須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1標準限值要求。粉塵有組織排放共設置36臺除塵器,均為袋式除塵器,設置36個排氣筒。
脫硝采用“分級燃燒+SNCR”綜合脫硝工藝,氨水為還原劑。SO2、NOx排放濃度須滿足《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3)表1標準限值要求。
落實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粉狀物料均采用密閉庫儲存,其余原料堆存均采取密閉結構,廠內物料均采取密閉皮帶運輸。廠界粉塵、氨無組織排放須滿足《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13)表2中標準限值要求。
窯頭窯尾安裝外排煙氣污染物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煙囪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永久性監測口、采樣監測平臺。
(三)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及綜合利用工作。循環冷卻水沉淀后回用于磨機輔助生產用水和灑水降塵,化驗室廢水經中和過濾后與經新建的生物接觸氧化法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滿足城市綠化回用水標準的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綠化、道路噴灑,不外排。
合理設計事故水池容積,控制事故排污。雨水排放口設截斷設施,確保事故狀態時廢水不外排。
按照有關設計規范和技術規定,對生產車間地面、氨水灌區、事故水池、污水管道及污水處理設施等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按固體廢物“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置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一般固體廢物全部由協作單位綜合利用。危險廢物交由具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一般固廢暫存須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要求。危險廢物暫存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要求。
(五)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優化廠區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對主要噪聲源采取減振、消聲、隔聲等措施,廠界噪聲須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周圍敏感點聲環境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六)嚴格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制定相應的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納入區域環境風險應急聯動機制。氨水灌區須設置圍堰和導流系統,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培訓和演練,切實加強事故應急處理及防范能力。
(七)項目建成投產后,SO2、氮氧化物的排放總量須分別控制在12.9t/a、88.77t/a以內。
(八)報告書確定的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300m,目前該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建設單位應配合當地政府做好防護距離內的規劃控制,在該距離內禁止規劃建設新的居住點等敏感建筑物。
(九)按照《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的通知》(魯環評函〔2013〕138號)要求,落實綠化方案,確保綠化效果。
(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體廢物堆放場,并設立標志牌。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及監測計劃。
(十一)強化環境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機制。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要求,落實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在工程開工前、建設過程中、建成和投入生產或使用后,及時公開相關環境信息。加強與周圍公眾的溝通,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十二)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工作。委托環境監理機構制定環境監理實施方案并備案。
三、你公司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向我廳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由臨沂市環保局和蘭陵縣環保局負責該項目的“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接到本批復后1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環境影響報告書送臨沂市環保局和蘭陵縣環保局,并按規定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