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價格的持續低迷,讓達州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達州海螺”)“一心二用”,在生產水泥的同時將目光盯向建筑用碎石市場,但因審批遇阻,涉嫌“強行上馬”的達州海螺將主管部門審批的高品位“水泥用石灰巖”低效使用,直接將其碎成建筑用碎石“賤賣”。
由于關鍵的“準生證”難產,在這場與地方企業爭食“蛋糕”的過程中,達州海螺從2015年下半年生產建筑用碎石以來,其涉嫌違規行為多次被舉報,據稱相關部門介入調查處理,但收效甚微。近段時間,圍繞達州海螺利用高品位礦石生產建筑骨料的“是與非”,公司所在地的大竹縣工商和國土等職能部門針對如何處理相互之間打起“太極”。記者先后3次前往大竹工商質監局采訪,其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和局長均以沒有相關部門的介紹信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生意難做換產品】
行情不好,一個賣水泥的公司“自降身價”賣碎石。
布局達州海螺3000萬元獲得2億噸探礦權
2008年6月,達州海螺成立。次年4月以掛牌方式取得大竹縣栗山坪石灰巖探礦權,探礦權價款3000萬元。2011年3月,該公司在四川省國土資源廳辦理探轉采手續,取得“水泥用石灰巖”采礦權,設計生產規模500萬噸/年,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41年3月,總生產規模2億噸(屬于特大型水泥灰巖),折合成每噸資源價款為0.15元。
根據達州海螺的官方資料顯示,該項目總投資為15億元,建設有2x5000t/d熟料生產線、440萬噸水泥粉磨系統和2套9MW純低溫余熱發電系統。公司經營范圍為水泥及熟料的生產、銷售及售后服務。
改賣碎石海螺關閉一條水泥生產線
該公司最初的水泥經營尚好。據達州海螺水泥人士介紹,該公司2011年納稅3000多萬元,到2014年納稅超過1億元,是當地的納稅大戶。近年因受市場環境影響,公司生產和銷售持續下滑,目前基本上處于低谷。
前不久,記者進入達州海螺采訪,公司辦公室趙主任介紹,兩條水泥生產線已關閉一條,還有一條日產5000噸的生產線在運轉。
水泥難賣,公司將目光轉向更低端的碎石市場。據調查,大竹路網建設和房屋修建等,每年需要的各種建筑骨料大約百萬噸。擁有近2億噸采礦權的達州海螺,決定上建筑骨料生產線,利用相關資源生產和銷售碎石,“規模是年產百萬噸,以滿足周邊工程對建筑骨料的供應需求。”工作人員稱,公司要上的生產線生產工藝和環保要求都是最好的,盡管推進有難度,但希望合法公平的推進工作。
強行上馬涉嫌手續不齊的生產線投產
“為上馬骨料生產線,達州海螺思謀已久。”據介紹,2014年7月,大竹縣工商部門為達州海螺更換營業執照時,在經營范圍中增加了“石灰石骨料生產、銷售及售后服務”內容(同時注明該項目在前置許可或審批文件有效期內經營)。
根據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大竹縣經信委于2014年12月25日對達州海螺申請的年產100萬t/a建筑骨料項目出具備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年產百萬噸的生產線總投資2397.82萬元。經信委同時明確,達州海螺根據本通知書應依法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在其他相關手續還不完全具備的情況下,依據工商的注冊登記和經信委備案通知書等,達州海螺于2015年上半年就開始加速上馬百萬噸骨料生產線。
達州海螺建百萬噸骨料生產線,遭到合法碎石生產企業的投訴,同時也有來自政府職能部門的干預。就在生產線如火如荼建設時,大竹縣政府法制辦表示,一切依法行政,依法經營,“要堅決防止以前那種先上馬后辦證情況發生。”
2015年7月21日,大竹縣工商質監局作出《關于撤銷達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的決定》,兩天后為達州海螺重新頒發了營業執照,取消“石灰石骨料生產、銷售及售后服務”經營范圍。
2015年9月底,因原備案主要依據發生變化,大竹經信委也撤銷 2014年12月25日發給達州海螺的備案通知書。
工商和經信委的撤銷行為,并沒有對達州海螺百萬噸建筑骨料生產線的建成和生產銷售產生影響。2015年9月,涉嫌手續不齊的生產線試生產,不久正式投產。
2015年10月21日,大竹工商質監局再次對達州海螺的經營范圍進行變更登記,增加“石灰石骨料的生產、銷售”,并書面告知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應去國土等部門,取得有關許可后方能從事經營活動。同時將有關登記情況通過正式函件抄送相關部門,提示相關部門履行監管職責。
【一石激起千層浪】
擾亂市場,30多家正規企業聯名舉報“要公平”。
高品位礦低效使用生產碎石獲證遇阻
達州海螺找到大竹縣國土局,希望在原省國土資源廳已審批的“水泥用石灰巖”采礦許可范圍內增加生產碎石的采礦許可證。
大竹國土局咨詢省國土資源廳后得到明確答復,按照相關規定,達州海螺生產建筑用灰巖(碎石),需要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由礦山企業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由于該公司采礦許可證礦區范圍內的石灰巖(氧化鈣)含量已達50%,適用于生產水泥配料,不會為其變更辦理(生產建筑用碎石的)采礦權登記手續。“用已取得探礦權的水泥用石灰巖來生產建筑用碎石,是低效率使用。”
涉嫌擾亂市場遭聯名舉報
盡管手續不齊,達州海螺建筑用碎石的生產和銷售并沒有停止。但遭到了大竹境內30多家正規合法碎石生產企業向政府的聯名舉報,稱達州海螺除了涉嫌非法生產和銷售,還涉嫌漏繳國家資源價款。
“達州海螺此前繳納的3000萬元探礦權價款是用作水泥生產(折算成每噸0.15元),如今變相用于碎石生產銷售涉嫌違法。”與此同時,這些聯名向政府投訴的企業稱,達州海螺生產碎石用的礦石應公開拍賣,此前30多家企業通過拍賣獲得的礦石,每噸繳納資源價款少則五六元,多則上10元,而達州海螺生產碎石的資源價款每噸0.15元,“其碎石生產銷售是涉嫌嚴重擾亂市場的不公平競爭。”
【你管我管莫人管】
咄咄怪事,誰管誰罰近一年來問不出個所以然。
職能部門“打太極”碎石處罰現“真空”
海螺碎石生產銷售到底是否可行,政府責成大竹縣工商和國土等部門處理。但各方均稱不在自己職責范圍內而打起“太極”,這也致使達州海螺涉嫌非法生產和銷售碎石出現處罰“真空”。
“工商已數次給國土來函,希望明確回答達州海螺生產碎石的行為正確與否。”大竹縣國土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時稱,工商稱此事不歸他們管,希望國土拿出意見,國土回復工商的意見是,達州海螺開采的是水泥用石灰巖,是在省國土資源廳出讓的采礦許可證范圍內進行,至于轄區碎石生產企業反映達州海螺非法生產銷售碎石,擾亂市場秩序,不屬于國土的業務范圍,應由工商質監局依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國土部門表示,只要達州海螺不超越省國土資源廳批復的采礦范圍邊界,國土就無權過問和處罰,至于開采之后是用于水泥生產還是建筑用碎石,則不屬于國土管轄范圍。
國土的回復,大竹縣工商質監局并不滿意。記者在國土采訪時,看到工商就此問題再次去函國土,請國土針對達州海螺目前開采建筑用碎石的“合法與否”給予明確回復,國土陳述了同樣的理由。記者采訪得知,達州海螺開始生產銷售碎石之后,大竹工商曾介入調查并處罰。
達州海螺涉嫌非法生產銷售碎石,國土表示無管轄權,是否由工商質監局依法規范?記者前后3次前往大竹縣工商質監局,拜訪了局辦公室、分管副局長和局長張涵,表明身份并出示記者證,希望了解達州海螺工商登記內容數次變更的原因、以及此次監管的責權范圍,但都以沒有相關部門介紹信為由被拒絕。張涵明確表示,因為不是局里主動邀請前往采訪,所以不便介紹相關情況。不過就在記者等待采訪張涵時,面對達州海螺相關人員登門拜訪,張稱,“采礦審批權在國土,而國土表示只管采礦不管銷售,怎么可能呢,完全是在開玩笑!”
記者隨后采訪達州市國土資源管理局,礦管科工作人員表達了大竹縣國土局類似的意見。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關科室負責人稱,從目前的情況,工商也缺少相應執法依據。
“依法行政,公開公平。”盡管相關部門都覺得不歸自己管轄,但大竹縣政府態度明確,一切依法經營,維護公開公平市場秩序。
“達州海螺涉嫌非法生產和銷售碎石的行為依然在進行。”昨日,大竹本土的碎石生產企業稱,工商和國土等相關職能部門都不能管理的局面已持續近一年,不知道到底該誰來“依法規范和維護公開公平的市場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