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中材集團和中建集團重組獲國務院批準,交易完成后,中建集團成為母公司,中材集團無償劃轉進入中建集團,兩家央企合預計形成總資產超5000億元新集團。中材集團旗下的中材股份,是祁連山、寧夏建材和天山股份的直接控股股東。
為消除集團內水泥業務潛在的同業競爭,2010年9月7日中材集團承諾,用5年時間,逐步實現對水泥業務的梳理,并將水泥業務整合為一個發展平臺,從而徹底解決水泥業務的同業競爭。 2015年9月1日,中材集團提出擬延期1年履行前述解決同業競爭的承諾,并獲股東大會通過。
重組獲批后,中材集團9月6日向上述公司發函,由于重組屬于中材集團無法控制的客觀事項,此前做出的水泥業務整合承諾,需待重組完成后,由重組后的中建集團制定推行方案。
這一重大變更引發兩市交易所同時關注,分別向祁連山、寧夏建材和天山股份發函問詢,要求進一步補充說明承諾變更的依據,以及變更事項是否與中建集團等相關方面充分溝通。
綜合回函,上述公司均重申重組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國資委同意,屬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中央企業之間的戰略重組,而并非由中材集團主導或控制。根據重組方案,重組完成后原中材集團下屬三家水泥業務上市公司同業競爭事宜如何解決,中材集團無法主導,也難以作出具體安排。
不過,據中材集團的確認,公司已就相關安排所涉及中建集團的內容事先征求了意見,中建集團對此無異議。
國內兩大建材集團合并后,旗下業務重合也引發了監管關注,詢問其水泥相關業務是否會與上市公司產生新的同業競爭問題。
三家上市公司回函稱,考慮到水泥行業存在運輸半徑限制的特點,兩集團之間的直接競爭非常有限。地域分布來看,中材集團與中建集團下屬的上市和非上市資產規模較大,業務覆蓋范圍較廣。從產能分布來看,中建集團控股的從事水泥業務的公司主要分布在華東、東北、西南和中南地區,中材集團則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區,兩集團僅在華東及中南部分省份存在小幅產能重疊。
而對于因重組引發的集團與上市公司同業競爭,中建集團將按照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綜合運用委托管理、資產重組、股權置換、業務調整等多種方式,解決同業競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