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采取了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消音器,對高噪聲設備密閉隔離等措施,防治噪聲污染。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各類收塵器收集的粉塵全部回用到相應工序中,不外排。生活垃圾在廠區內集中收集,定期由喀什市環衛部門拉運處理。
(五)環境風險防范
公司制定了專項環境管理制度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已在喀什地區環保局備案。項目區600米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民區、醫院、學校等環境敏感建筑。
三、驗收監測及調查結果
(一)廢氣
有組織污染源排放的廢氣經除塵裝置處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濃度均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二)廢水
經監測,生活污水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三)噪聲
廠界各監測點晝間、夜間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監測數據核算,本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均符合環評批復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
(五)公眾意見調查
50位被調查者中,35人對項目的環保工作表示滿意,15人表示較滿意。
四、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
喀什紅旗水泥有限責任公司2500噸/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配套純低溫余熱電)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的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污染物達標排放,經驗收合格,同意該項目正式投入生產。
項目正式投產后應做好以下工作:進一步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管控,完善原料堆場污染防治措施。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及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環境污染事故風險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發生。
請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喀什地區環保局、喀什市環保局做好該項目運營期的日常環境監督管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