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南同力水泥(20.480, -0.30, -1.44%)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3219號),批復主要內容如下:
一、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21,582,730股新股。
二、本次發行股票應嚴格按照報送中國證監會的申請文件實施。
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盡快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國海證券(6.97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偉林、劉迎軍。
本次發行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如下:
1、 發行人: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侯紹民、王彥奇
電話:0371-69158311
傳真:0371-69158112
郵箱:tlsn000885@@163.com
2、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孫藝萌
電話:0755-88608101
傳真:0755-83716971
郵箱:sunym@@ghzq.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 年 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