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2 月 27 日,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已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反壟斷局《審查決定通知》(商反壟審查函[2017]第 10 號),通知內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六條,經審查,現決定,對中國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收購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股權案不予禁止,從即日起可以實施集中。該案涉及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之外的其他事項,依據相關法律辦理。
附:中國建材與中國中材重組后在全國各地的產能分布表
中國建材與中國中材重組后在全國各地的產能分布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中國建材與中國中材重組后,其熟料產能將會覆蓋全國所有地區,24個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