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2月27日)上清所發布公告稱,截至2月27日日終仍未足額收到山東山水水泥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的付息兌付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兌付工作。 招商銀行亦發布公告稱,山水水泥因控制權問題,融資渠道受限,資金鏈緊張,且面臨多起債務訴訟,部分銀行賬戶及資產已被查封或保全。其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因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據上清所發布公告稱,2017年2月27日是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的付息兌付日。截至2月27日日終,公司仍未足額收到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兌付資金,暫無法代理發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兌付工作。
據悉,該期票據是2014年2月25日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的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發行規模為人民幣10億元,期限3年,每家承銷商基本承銷額為0萬元。本計息期債券利率為6.1%,按年付息,到期還本時應付本息金額為10.61億元。
其利率的申購區間最初定為6.20%-7.20%,但是山水水泥集團后來決定將簿記建檔利率區間變更為5.90%-7.00%。
據申購說明顯示,招商銀行、 興業銀行 作為聯席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承銷本期中期票據,招商銀行作為簿記管理人負責簿記建檔工作。
招商銀行近日發布公告稱,由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作為聯席主承銷商的10億元山東山水水泥集團(下簡稱:山水水泥)山水水泥因控制權問題,融資渠道受限,資金鏈緊張,且面臨多起債務訴訟,部分銀行賬戶及資產已被查封或保全。其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因不能按期足額償付,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山水水泥在2015年11月12日到期的“15山水SCP001”本金、2016年1月21日到期的“13山水MTN1”本息以及2016年2月12日到期的“15山水SCP002”本金目前均未兌付。
在2015年11月,山東山水水泥因無法償還到期的20億元債務,觸發債務違約,成為國內超短融首例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