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淄博聯和水泥”成立后,將作為一個可操作性的交易平臺,使平臺內的水泥企業間實現統一銷售、統一監控、統一供應、統一物流,進一步優化水泥產能布局和市場資源配置。這條消息一出引起行業內極大的關注。水泥行業內還是頭一次有企業如此高調的“聯合”。
據水泥人網了解,最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總則第三條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章第十三條更是明文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五)聯合抵制交易。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國家鼓勵有序競爭,同行業企業在合理化競爭中或多或少會獲得相應提升。但是“惡性壟斷”控制市場,是國家強令制止的。近年來,中國水泥行業的發展,離不開行業內各企業的自律自省。國家三令五申淘汰落后產能,各地也紛紛出臺“錯峰生產”“停產、限產”等舉措。
山東這七家在當地占主要地位的水泥企業達成的“統一銷售,統一監控,統一供應,統一物流”的統一協議后,使原本就具有一定的市場支配權的他們更加“強勢”。大有要在山東水泥市場“呼風喚雨”的氣派了。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一消息引起行業內眾多企業蠢蠢欲動,不光是山東省,其他區域的水泥企業也都摩拳擦掌準備跟風效仿。眾多企業都在關注關于“淄博聯和水泥”的后續報道,更加在看政府主管部門以及反壟斷局有沒有相應的反應。
如果“統一銷售,統一監控,統一供應,統一物流”的作法被同行業企業大膽效仿,未來的行業格局將不言而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