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午間,山水水泥于港交所發布公告稱,2017年4月8日,董事會指示并組織本公司的董事、山東山水的董事及山東山水職工對山東山水的總部進行接管收回行動,是本公司依法自主進行的企業正常行為,概與本公司的股東無關。


公告指出,山東山水董事、總經理楊勇正和本公司聯席公司秘書、山東山水總經理助理喻春良是本集團的高管并依法執行于山東山水總部的接管收回行動。宓敬田對本公司及董事會主席廖耀強提請的法律訴訟,本案件下一次聆訊定于2017年7月25日。
公告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