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山東省水泥協會發布《關于山東省水泥企業正式實施冬季錯峰生產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
1、自2017年11月15日上午8:00起,全省熟料線(含特種水泥)主機全部停止運轉(承擔保民生任務的企業嚴格執行依法依規備案要求)。
2、自2017年12月1日上午8:00起,7個污染傳輸通道城市(濟南、淄博、德州、聊城、濱州、濟南、菏澤)粉磨站所有磨機停止運轉。

2017-2018年秋冬季水泥企業
7個通道城市含粉磨站
錯峰生產名單




除7個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之外,新疆地區也發布了《關于2017-2018年冬季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一、錯峰生產時間。全疆所有水泥生產企業(含兵團)都要參與錯峰生產。根據各地冬季采暖期和水泥市場需求情況,各地錯峰時間有所差異。具體錯峰停窯時間分別為:和田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 3月1日共計3個月;喀什、克州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 3月16日共計4個月;阿克蘇、巴州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 4月1日,共計5個月;烏魯木齊、昌吉、吐魯番、石河子區域傳統水泥生產企業(含塔城地區沙灣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和烏蘇青松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5月16日,共計六個半月;其它地州市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 4月16日,共計5個半月。停窯時間從停窯當天零時至停窯結束當天零時為一周期(含烘窯時間)。
二、“錯峰置換”辦法。烏魯木齊、昌吉、吐魯番、石河子區域(含塔城地區沙灣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和烏蘇青松水泥有限公司)傳統水泥生產企業與電石渣水泥企業實行“錯峰置換”。即電石渣水泥企業在冬季采暖期錯峰生產期間不停窯,由區域內傳統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增加停窯時間予以置換補償。電石渣水泥企業錯峰生產期間生產的合格水泥熟料,由區域內傳統水泥企業按照《烏魯木齊昌吉石河子吐魯番區域電石渣水泥企業“錯峰置換”方案》統籌消化處理。摻加少量電石渣(15%以下) 生產熟料的傳統水泥企業,按規定參與錯峰生產。
三、嚴格監督管理。錯峰生產是水泥行業化解過剩的重要舉措,也是避免采暖期排放疊加減輕環境污染的有力措施,已經列入國家環保督查的內容。各地經信、環保等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此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嚴格按照國家環保督查和《新疆水泥錯峰生產管理辦法》(新經信辦〔2016〕524號)要求,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做好錯峰停窯、熟料儲存、環保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的監督檢查,對違規企業嚴格依規進行查處。對失職失責的地區和人員按照要求問責。特別是烏魯木齊市、昌吉州、石河子市、吐魯番市經信和環保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加強對區域內“錯峰置換”落實情況的監管,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強化行業自律意識。各企業要增強大局意識、自律意識,推動誠信體系建設,自覺維護行業利益。鼓勵企業之間相互幫助,相互監督。鼓勵行業組織對違反規定的企業,按照行規行約實施行業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