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董事會對公司2017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三、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1、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河南省許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投資集團控股發展有限公司、駐馬店市豫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鶴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新鄉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洛陽黃河同力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三門峽騰躍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駐馬店市同力骨料有限公司、中非同力投資有限公司、濮陽同力建材有限公司。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的100%,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的100%。
2、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企業文化、資金活動、采購業務、資產管理、銷售業務、研究與開發、工程項目、擔保業務、業務外包、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內部信息傳遞和信息系統等。
3、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
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發展戰略、資金活動、銷售業務、采購業務、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合同管理。
4、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遺漏。
(二)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確定的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如下: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1)重大缺陷
營業收入潛在錯報:營業收入總額的0.5%≤錯報
利潤總額潛在錯報:利潤總額的5%≤錯報
資產總額潛在錯報:資產總額的0.5%≤錯報
所有者權益潛在錯報: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5%≤錯報
(2)重要缺陷
營業收入總額的0.2%≤錯報<營業收入總額的0.5%
利潤總額的2%≤錯報<利潤總額的5%
資產總額的0.2%≤錯報<資產總額的0.5%
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2%≤錯報<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5%
(3)一般缺陷
錯報<營業收入總額的0.2%
錯報<利潤總額的2%
錯報<資產總額的0.2%
錯報<所有者權益總額的0.2%
上述指標在應用時,采用孰低原則。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1)重大缺陷
單獨缺陷或連同其他缺陷導致不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
出現下列情形的,認定為重大缺陷:
① 控制環境無效;
②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舞弊行為;
③ 外部審計發現當期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公司在運行過程中未能發現該錯報;
④ 已經發現并報告給管理層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時間后未加以改正;
⑤ 公司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
⑥ 其他可能影響報表使用者正確判斷的缺陷。
(2)重要缺陷
單獨缺陷或連同其他缺陷導致不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告中雖然未達到和超過重要性水平,仍應引起管理層重視的錯報。
(3)一般缺陷
不構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內部控制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缺陷認定直接財產損失金額重大及造成負面影響。
重大缺陷:直接財產損失1000萬元以上,且對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并以公告形式對外披露。
重要缺陷: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受到國家政府部門處罰但未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一般缺陷: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或受到省級(含省級)以下政府部門處罰但未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出現以下情形的,認定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響程度分別確定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違犯國家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②重大決策程序不科學;
③制度缺失可能導致系統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⑤其他對公司影響重大的情形。
(三)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根據上述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未發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無。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