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自治區經信委、環保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保局聯合發布《關于2018-2019年冬季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新經信辦(2018)596號文件。文件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902016)34號)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2016)23號》精神,結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有關要求,科學化采暖季水泥企業錯峰生產,現將2018-2019年冬季水泥錯峰生產有關要求如下:
一、錯峰生產時間范圍:
全疆所有水泥生產企業(含兵團)都要參與錯峰生產。
根據各地冬季采暖期、產能過剩和水泥市場需求情況,各地錯峰生產時間有所差異。為實現市場動態平衡,保證市場供應,全疆各區域在去年錯峰停窯的基礎上再增加一至一個半月錯峰停窯時間,錯峰停窯分兩個時段執行。具體錯峰停窯時間分別為:
停窯時間從停窯當天零時至停窯結束當天零時為一周期(含烘窯時間)。通知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