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發布關于水泥企業執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稱,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253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規定,結合《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關于提供我區電解鋁和水泥企業2017年度電耗情況的函》(桂工信節能函〔2018〕1993號)監察結果,就廣西壯族自治區水泥企業執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做如下通知。 通知原文: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