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董師吟:我現在的位置是在龍山采石場在我身后多臺工程機械正在進行作業的過程中沒有任何環保防護設施同時我們可以看到在這個山上風是非常大的可以說它產生的揚塵對我們的環境影響非常大同時我們這個地方離居民區也是非常近的距離
根據《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自12月10日晚8點起,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其中明確,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無封閉混凝土攪拌作業。雖然徐州龍山水泥有限公司被納入徐州市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企業名單,但是 該企業作業時未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
暗訪人員在采石場看到,幾處工程機械在作業時, 作業面沒有設置噴淋、霧炮等污染防護設施; 石料堆場未設置圍擋、防風抑塵網等抑塵設施; 采石場作業區部分道路沒按標準硬化。工作人員見到陌生人員來才停止作業,隨即有灑水車進行灑水。
暗訪人員:“你的所有機械施工在作業的時候沒有任何污染防控措施,因為你在作業的時候會產生大量的揚塵粉塵,給我們賈汪的空氣質量帶來一定影響。”
按照徐政辦發[2018]117號文件要求,企業應設置不少于2套顆粒物在線監測設備,場區正門等醒目位置設立電子公示牌,實時顯示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標準等信息。但暗訪人員發現,場區正門并未設立電子公示牌, 采石場面積很大,卻僅有一套在線環境監測設備,也僅設置了一個洗車平臺,洗車水流壓力明顯不夠。然而面對暗訪人員,龍山采石場相關負責人是這樣解釋的。
徐州龍山水泥有限公司負責人:“我沒干今天,停產了,我今天停產了。”
這位負責人堅持聲稱沒有作業,直到暗訪人員表示已經拍攝下作業畫面,才表示的 確存在作業行為且沒有配備污染防護設施。
徐州龍山水泥有限公司負責人:“他說的鉆機干了,礦山開采停了,鉆機開了嗎,鉆機開了,你說沒干,咱實話實說,我說的礦山開采沒干,上面也沒有污染防護設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章第四十八條規定,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藥、礦產開采等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工業生產企業應當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徐州龍山水泥有限公司的確被納入了豁免企業名單,但明知目前徐州處于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情況下,不但沒有加強揚塵防治工作,反而違規作業,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企業停限產得到了豁免,但環境責任不能免,要想承擔社會責任,做有良心的企業,還應不斷加強環境行為管理。對于該企業的整改情況,我們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