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淄博市張店區國資委所持標的企業98.37%股份,淄博市張店區工業與信息化發展服務中心持有另1.63%股份,本次兩政府部門擬分別以2360.88萬元、39.12萬元“打包”轉讓綠源建材全部股份。
截至去年11月底,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營收為1441.51萬元,凈利潤虧損1074.57萬元,目前,該公司資產總額1.41億元,負債總額8680.8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轉讓評估值為-580.77萬元。其賬面價值為1.41億元,而評估價值僅為5429.46萬元。
另外,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還陷于官司之中。根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發布的“舜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等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被告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原告舜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500000元、自2008年7月15日起至借款還清之日止按《信托貸款合同》約定計算的利息、罰息及復利(暫計算至2019年7月14日,利息、罰息及復利13412593元)、違約金47500元;
公開資料顯示,綠源建材成立于2007年4月,注冊資金1.23億元,主營水泥及熟料的生產;水泥、熟料、礦粉、石子銷售;水泥生產設備制造、安裝;水泥生產技術研究推廣等業務。
據查,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許可證號為 XK08-001-06543,將于 2022-12-21 到期:
產品:1.通用水泥52.5;2.硅酸鹽水泥熟料;3.特種水泥(油井水泥);
生產類型:水泥廠;
生產線A:1條熟料生產線;關鍵設備A:Φ3.5×42m回轉窯1臺;
生產線B:1條粉磨生產線;關鍵設備B:Φ3.0×9m水泥磨機1臺
關于標的公司的生產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曾于2017年1月24日發布“關于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日產1000噸流化床水泥窯示范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的函”。根據介紹:
項目位于淄博市張店區湖田鎮,2005年11月,原省環保局以魯環審〔2005〕205號文件批復了山東師范大學為該項目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一條1000t/d流化床水泥窯,新建配套石灰石破碎、煤粉制備、石灰石均化庫、生料均化庫、原料磨。其他依托原有工程,同步配套煙氣治理、廢水處理等環保設施。項目于2007年9月開工建設,2015年11月項目建成。2008年12月,原省環保局以魯環函〔2008〕774號文件批準建設單位由山東寶山生態建材有限公司變更為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該工程總投資16705.41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75萬元。
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日產1000噸流化床水泥窯示范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批復中的各項環保要求,試運行期間污染物達標排放,主要污染物滿足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條件。
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所持標的企業98.37%股份轉讓詳情:
轉讓底價:2,360.88萬元 項目編號:SDZR210003
保證金:690萬元 保證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標的性質:國資
轉讓方: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掛牌起止日期:2021-01-20至2021-02-20
一、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1、注冊資本12296.9萬(人民幣)
2、經營范圍:水泥及熟料的生產;水泥、熟料、礦粉、石子銷售;水泥生產設備制造、安裝;水泥生產技術研究推廣;水泥生產技術及生產設備的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評估價(萬元)-580.77
4、內部審議情況:股東會決議
二、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1、淄博市張店區工業與信息化發展服務中心。持股比例1.63%持股數量2000000。
2、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持股比例98.37%持股數量120699000。
三、主要財務指標(萬元)
四、資產評估情況:
五、其他披露事項:
1、是否導致轉讓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是
2、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是(放棄或不涉及)
3、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否
六:轉讓方基本情況:
1、轉讓方名稱: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2、持有產(股)權比例98.37%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98.37%
七、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1)價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價款支付要求:首期付款不低于交易價款的30%,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付清, 并提供轉讓方認可的合法有效擔保,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間的利息,利息自首期交易價款支付完成之日起起算。
(2)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受讓股權后標的企業繼續承接原有債權債務及或有負債,履行標的企業已簽訂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標的企業自評估基準日至工商變更登記日期間產生的盈利由原股東按股權比例享有,虧損由標的企業承擔。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后(或遞交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標的企業的全部盡職調查,完全認可本次掛牌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全部披露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掛牌公告內容及標的企業現狀,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讓方將不會以不了解標的企業現狀為由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否則受讓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受讓本項目須同時受讓淄博市張店區工業與信息化發展服務中心所持有的淄博綠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1.63%國有股權。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按照標的企業《改制和職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職工,保持職工隊伍穩定。
(3)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續存的境內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讓方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