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工信廳發布《關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產能確認的公告》稱,根據相關文件要求,現將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置換給安徽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水泥熟料產能予以公告,具體公告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4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鋼鐵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號)等要求,我廳于2021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對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用于產能置換的水泥熟料產能進行了確認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異議。現將中國水泥廠有限公司置換給安徽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水泥熟料產能予以公告,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
特此公告。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