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荊門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加強臭氧污染管控的通知》,通知指出,荊門市將采取推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加強重點行業監管等措施切實做好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管理時間6月至10月,推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葛洲壩荊門、葛洲壩鐘祥、京蘭水泥等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嚴格按要求落實錯峰生產計劃。

關于加強臭氧污染管控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荊門高新區,市直相關部門:
進入6月,我市臭氧污染問題日益凸顯,截止目前,因臭氧濃度超標而導致的輕度污染已有3天,嚴重影響我市空氣質量。為切實做好夏季臭氧污染管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控時間
2021年6月至10月
二、主要措施
(一)推行工業企業錯峰生產。葛洲壩荊門、葛洲壩鐘祥、京蘭水泥等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嚴格按要求落實錯峰生產計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鐘祥市、京山市人民政府)
引導石化、化工、制藥、農藥等重點行業企業合理安排停檢修計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不在6-10月期間安排全廠開停車、裝置整體停工檢修和儲罐清洗等作業,減少非正常工況VOCs排放;確實不能調整的,要加強啟停期間以及清洗、退料、吹掃、放空、晾干等環節VOCs排放管控,確保滿足標準要求。停檢修之前向當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報備。支持家具制造、包裝印刷、表面涂裝等使用VOCs溶劑的企業妥善安排年度生產計劃,引導企業主動申報錯峰計劃,推動企業開展原料替代,切實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料的使用和污染排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加強重點行業治理和監管。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火電、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NOx高排放行業以及化工、石化、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重點行業的監管執法,嚴厲打擊超標排放和在線監測數據造假行為。重點工業園區和重點行業企業按照《荊門市2021年度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專項工作方案》(荊環辦〔2021〕13號)要求加快推進治理。(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實施加卸油環節嚴格管控和限時作業。中心城區所有未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實施停止經營或使用措施。管控期間,已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的油品儲運企業、加油站、油罐車實施每日10時-18時期間禁止裝卸油品作業措施。嚴厲打擊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治理設施、不按要求進行裝卸油品作業的行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引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公司出臺夜間加油優惠政策,激勵車主錯峰加油。(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持續開展成品油市場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非法儲存和銷售成品油、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油品等行為。(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四)強化移動源污染管控。充分發揮“智慧荊門”移動源綜合管控平臺決策分析作用,圍繞貫徹實施I/M制度,以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為重點,持續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控,切實減少污染排放。(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五)實施汽修行業錯時生產。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漆作業,開展汽修行業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嚴查嚴處露天噴漆作業行為。管控期間,對汽修行業噴漆工序建有標準噴漆房并配套VOCs治理設施的,每日10時至17時日照強烈時段盡量停止噴漆作業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六)實施市政、建筑業錯時作業。管控期間,每日10時至17時日照強烈時段,禁止進行建筑墻體涂刷裝飾、市政道路劃線、欄桿噴涂、攤鋪瀝青等施工作業,建筑施工作業場所日照強烈時段實施灑水抑塵降溫作業。對禁止作業時段內檢查中發現仍然進行施工作業的,實施停止施工作業措施。市級重點項目確需施工的,按程序報請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批準后方可施工。(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七)強化餐飲業油煙整治工作。加大對餐飲單位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及運行維護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按規范安裝和使用凈化設施行為;依法查處露天燒烤行為。加快推動餐飲油煙在線監控項目落地。(牽頭單位:市城管委、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八)加強高溫時段人工管控。管控期間,每日11時至17時日照強烈的高溫時段要加密進行街巷灑水抑塵作業,以降低氣溫,削弱光化學反應速率,減緩臭氧二次產生。(牽頭單位:市城管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全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牽頭部門,承擔組織保障、協調調度等具體工作。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結合主要措施,制定具體行動計劃,明確到崗到人,切實將臭氧治理與管控工作做實做細做到位。
(二)注重監測預報。加快推進我市大氣超級站建設,提升監測分析能力。依托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防控“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加強臭氧污染形勢分析,及時發布污染預警和管控建議。
(三)嚴格監管執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充分運用VOCs走航監測、污染源在線監控、無人機巡查等技術手段,加強精準溯源執法,嚴厲打擊直排、偷排、超標排放以及無組織排放監測超標和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嚴重違法行為。
(四)加強宣傳報道。各地各相關單位要廣泛普及臭氧污染防治相關知識,積極宣傳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違法行為曝光力度。請各地各相關單位于8月31日前將臭氧防控階段行動進展情況報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荊門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