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楊凌示范區工業和商務局,韓城市工信局:
為完善綠色制造體系,全面推行綠色制造,助力工業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以下簡稱《通知》)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推薦通知》(工信廳節函〔2021〕130號),以及《陜西省綠色制造工程實施方案》(陜制造小組〔2017〕8號)要求,加快推進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推薦陜西省第二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簡稱“綠色制造名單”),并擇優推薦申報國家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和范圍
主要包括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工業園區及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內容。
(一)綠色工廠
鼓勵各市(區)結合產業結構特點,選擇一批綠色制造方面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開展綠色工廠的創建工作。評價要求詳見附件2。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銅冶煉、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電石、燒堿、焦化、鐵合金等高耗能行業所推薦企業的能耗水平原則上應達到或優于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二)綠色設計產品
本批綠色設計產品申報范圍和相應標準請在附件3-2“綠色設計產品標準清單”中查看,申請產品僅限清單中載明標準的產品。根據標準具體要求,編寫綠色設計產品評價報告。
(三)綠色工業園區
綠色工業園區建設重點是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參照綠色工業園區評價有關要求(附件4),選取一批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的工業園區進行申報。鼓勵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單位開展綠色工業園區建設工作。
(四)綠色供應鏈
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申報范圍涵蓋汽車、航空航天、船舶、電子電器、通信、電力裝備、大型成套裝備機械、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建材、電子商務、快遞包裝等行業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的核心企業。評價要求參照附件5。
二、申報條件
1.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申報單位應為本省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生產經營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近三年內經營狀況良好,在工商、稅務、銀行、海關等部門無不良行為記錄,無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無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申報單位積極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具有一定的綠色制造基礎,行業代表性強,在業內有較強的影響力,經營實力雄厚。
2.綠色工業園區申報單位應為省級及以上開發區主管部門,園區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50%,園區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發展水平高,且近三年未發生較大安全和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
三、申報程序及時間要求
1.申報單位自主創建。滿足申請條件的單位自主開展創建工作,對照本通知附件相關標準進行自評價。自評價達到綠色工廠、園區、供應鏈標準的,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按評價流程進行現場評價,撰寫評價報告;綠色設計產品不需第三方現場評價,采用自我聲明方式,編寫自評價報告。現場評價合格后,申報單位可向所在地縣區級工信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由縣區級工信部門出具初審意見并上報市工信部門。
2.市(區)工信部門復審推薦。各市(示范區)工信部門負責對轄區申報單位材料進行復審,重點審查申報單位的綠色發展水平及示范引領情況,最終確定本地區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推薦名單。請于2021年7月15日前將正式推薦上報文件、申請材料(匯總表、單項申請材料等,參見附件1~5要求)送至省工信廳節能綜合利用處,紙質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材料同時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報送。
3.省工信廳評估確認。省工信廳對市(示范區)工信部門報送的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等開展評估確認。通過評估確認的在省工信廳網站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陜西省第二批綠色制造名單,并擇優向工信部推薦申報國家2021年度綠色制造名單。
四、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低碳、生命周期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5人;
(四)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序,熟悉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
(五)具備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等領域評價的能力,近五年主導或參與綠色制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由申報企業或園區自主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第三方機構可參照《綠色制造體系評價參考程序》(見附件6)開展評價工作。第三方機構應對評價結果的真實性負責,在評價報告中對照前述的評價機構基本條件逐項進行說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與申報主體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應參與自評價報告編寫。
為提高評價質量,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機構(包括與其相關聯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的本批次綠色制造體系評價項目(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總計不得超過15項。
聯系人:魏海潮朱營
電話:029-6391557763915585
傳真:029-63915581
地址:西安市新城區新城大院省工信廳節能綜合利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