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通報了福州市工信廳對華潤水泥袋裝水泥檢查結果,如下:

華潤水泥(連江)有限公司及相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方案》(閩經信政法〔2016〕212號)和《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16〕7號)以及《福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推廣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榕經信審〔2016〕723號)要求。我局于2021年6月17日按“雙隨機”抽查機制方案,組織執法人員實施對華潤水泥(連江)有限公司開展2021年檢查核實水泥生產、銷售企業袋裝水泥銷售量監督管理雙隨機抽查。檢查組嚴格按照規范程序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工作。根據“雙隨機”抽查機制方案“一抽查一通報” 要求,現將檢查主要情況通報如下:
檢查組現場查看了華潤水泥(連江)有限公司2021年1-5月袋裝水泥銷售報表,其中1-5月袋裝水泥銷售量數字與華潤水泥(連江)有限公司上報統計報表中袋裝水泥銷售量數字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