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破產清算案、
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
選任審計機構的公告
2020年4月15日,云浮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兩案【(2020)粵53破3、4號】,并于2022年4月18日指定廣東天地正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為推進兩公司破產案相關工作,管理人現公開選任審計機構對兩公司進行財務審計,并將報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資質條件(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執業資格證書,具有相應的審計資質,且執業機構注冊地及常駐地須位于廣東省云浮市或佛山市;
2.至報名截止日,審計機構擁有5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擬委派參與本案的審計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核心成員近5年內從事過破產案件的審計工作;
3.審計機構在本年度已參加執業責任保險。
(二)承諾事項
1.審計機構承諾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回避情形,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無行業處分、懲戒等不良記錄,且不存在以下利益沖突情形:①與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有未了結的債權債務關系;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三年內,曾為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相對固定的審計等中介服務;③現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三年內曾經是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或者擔任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等職務;④可能影響中介機構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
2.承諾在接受委托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出具正式審計報告,及時完成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3.承諾先行提交財務審計報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其他工作,審計費用經人民法院審查確認后,在破產財產分配時一次性支付。
4.承諾兩案審計服務費分開報價,但合計不高于5萬元。
5.審計機構應當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債務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規允許披露并獲得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授權的情形除外。
二、工作內容
對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進行財務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財務審計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破產企業提供的現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審計的現有財務材料是否為全部財務資料或僅為部分財務資料;公司的財務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情況。如供清算審計的并非全部財務資料,應按現有材料進行說明。
2.按破產企業提供的現有材料分析:注冊資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況,并結合財務資料和資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虛假出資、出資不全、抽逃出資等違法情形。
3.按破產企業提供的現有材料披露:債權、債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名稱、金額、賬齡等;關聯方及其相關重大金額的往來款形成及結存情況;為管理人審核債權申報和確認債權提供數據核查等,對債權申報人向管理人申報的每一筆債權根據管理人要求發表獨立審計意見。
4.審計應收款項(資產)情況,對每筆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及預付賬款的形成和依據進行說明,并將合同、財務憑證、確認函、欠條、決算書、權屬文件等能夠證明應收款項(資產)存在的依據文件整理成獨立的文檔,移交給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5.分析產生“資不抵債”的原因,并進行說明。
6.應重點關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項: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破產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資產轉移的情況,是否存在與股東人員、財務等方面的混同;法院受理破產清算日之前一年內,是否存在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對原本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債權、存在賬外資產等情況;法院受理破產清算日之前六個月內,如破產企業已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的情形,是否存在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情況。
7.需充分披露破產企業的職工情況,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業財產等情況。
8.需充分披露破產企業是否存在未確認的或有訴訟、擔保等事項,重大的未決訴訟、擔保事項是否合理預計負債,確保真實性、完整性與準確性。
9.處理破產企業破產程序中的財務會計相關事宜,提供破產企業破產程序中涉及的稅務問題的咨詢,按管理人和稅務部門的要求為破產企業申報納稅和建賬提供服務。
10.根據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參加債權人會議或債權人委員會會議,對審計報告進行說明、解釋等,就專項問題出具專項報告。
11.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關工作事項。
三、報名及選定方式
申報機構于報名期限屆滿前,按前述報名條件及承諾事項提交書面申請書(包括具體含稅報價)、承諾函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加蓋機構公章),密封提交至管理人指定聯系人處。
管理人對申報機構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直接進入隨機抽簽環節。管理人通過抽簽隨機確定一家機構同時成為兩案審計機構,并從剩余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中抽簽隨機確定一家機構作為兩案備選審計機構。若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只有一家的,直接成為兩案審計機構。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17:00止。
聯系人:田雅雯律師、李曉斌律師
聯系電話:13535858003、18023661611
電子郵箱:TDZQSZX@163.com(文件電子檔發送至此郵箱)
聯系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季華五路10號24、25層。
廣東省云浮市水泥廠管理人
云浮市云鷹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