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
2020年6月27日,重慶銅梁某水泥有限公司破碎車間檢修板喂機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較大機械傷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404.5萬元。
根據該起事故調查報告,重慶銅梁某水泥有限公司運行室破碎系統負責人(班組長),實際負責組織清料施工作業,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清料作業未進行風險分析,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對本次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關于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罪責
新版《安全生產法》及《刑法》中均有所規定
相關處罰案例不勝枚舉
處罰追責的目的在于
倒逼企業提高違法責任意識
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及紅線!
“危險作業罪”入刑!
2020年12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三十四條還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相關內容進行了新增和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 【危險作業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
新增條款規定了“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是指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但存在有現實危險的“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這與本條第二款“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是有明顯區別的。;后者是已發生或已造成的。據此,過去我們常見的“關閉”、“破壞”、“篡改”、“隱瞞”、“銷毀”以及“拒不執行”、“擅自”活動等違法行為,將不再只是行政處罰,或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作業罪”入刑,是我國刑法首次對安全生產領域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未造成其它嚴重后果,但有現實危險的違法行為提出追究刑事責任,充分展示了打擊安全生產事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決心,對安全生產領域違法行為帶來極大法律震懾,有效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自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增強法治敬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修改后的內容中:“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違法行為,看似沒有強令他人冒險作業,但還是與“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同等追責。
直線管理人員同樣面臨追究刑責
其中,“三管三必須”原則被正式寫入新安法,明確了“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新安法對于安全生產責任劃分更加明確,將“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進一步明確企業的決策層和管理層的安全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此外,新安法還進一步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1.罰款金額更高:事故罰款由過去規定的20萬元至200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至1億元;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事故罰款數額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2.處罰方式更嚴:對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一經發現即責令整改并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可以按日連續計罰,拒不停產整頓的,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3.懲戒力度更大:增加了加大執法頻次、暫停項目審批、上調有關保險費率、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
隨著新安法的施行,其與《刑法》進行了更加有效的結合。安全生產違法將同樣追責直線管理人員,這也是三管三必須的核心要求。
如何理解和落實“三管三必須”
什么是“三管三必須”?針對“三管三必須”原則,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發布會上曾有一段非常精彩且直白的表述:
宋元明:應急管理部副部長
我們講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這在企業里除了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職都要根據分管的業務對安全生產工作負一定的職責,負一定的責任。
舉一個例子:比如一個企業總部,董事長和總經理是主要負責人,那么他就是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但是還有很多副職,比如很多副總經理——
分管人力資源的副總經理,對分管領域的安全要負責任。下屬企業里面,安全管理團隊配備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導致的事故這個副職是要負責任的。比如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如果下屬企業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財務的副總經理是要承擔責任的。這就是我們說的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說到生產,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不能只抓生產,不顧安全,抓生產的同時必須兼顧安全,抓好安全,否則出了事故以后,管生產的是要負責任的。
這就是“三管三必須”的核心要義。
隨著新安法的發布以及“三管三必須”原則的明確,專業安全開始引起重視。水泥企業應逐步認識到: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不僅僅是安全部門的事!專業部門將直接站在風險管理、事故預防的一線。專業部門既要履行崗位職責,也要履行安全責任,即“一崗雙責”。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時代已經到來。
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時代,水泥企業如何落實“三管三必須”?
除了要根據法規要求和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外,還可以充分運用智能、高效、實用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工具,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落到實處。
博晟安全
水泥企業智慧安全管控平臺
人員風險管控 設備風險管控
環境風險管控 管理風險管控
該平臺基于“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技術
推動構建本質安全型企業
助力水泥企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實現安全生產全員參與
確保“三管三必須”原則落到實處
↓ ↓ ↓
01 安全責任層層落實,過程留痕可回溯
全員錄入線上管理系統,隱患治理全流程(隱患登記-核準-整改-復查驗收-關閉)均指定到相關責任人,安全檢查及隱患治理等工作流程自動推送、工作事務智能提醒,真正實現安全管理人人參與、層層落實、閉環管控,且全過程留痕,記錄可追溯。
02 風險變化實時顯示,安全狀態隨時掌握
依據企業實景開發全場景三維地圖,采用多種風險評估標準和方法,將安全風險辨識結果按照“紅橙藍綠”四色等級一一對應,自動形成全廠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全局安全狀態清晰可見。
03 風險數據智能分析,動態風險快速處置
依據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統計數據,以安全數據專業化分析和建模為基礎,自動生成安全生產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圖表分析和整體安全生產狀態及預警趨勢圖表分析,量化展示水泥企業安全狀態,實時展示工作動態,相關負責人可根據數據分析快速處置可能發生的動態風險。
04 智能識別隱患違章,有效降低違章率
利用智能視頻分析技術,識別人的不安全行為、設備及環境的不安全狀態,實現自動抓拍、實時監控、預警提醒。如:未佩戴安全帽、現場明火、高處作業未系安全帶等,并通過反違章管理,有效降低“三違”發生率,最大限度避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05 智慧安全教育培訓,專業能力全面提升
系統內置安全教育培訓功能模塊和豐富的安全教育培訓課件,可在線實現人員考勤、培訓、考試、建檔等功能,實現水泥企業安全培訓信息化監管,便于管理人員掌握安全管理現狀并及時查缺補漏,提升員工專業能力和安全文化素質水平,從而推進企業整體安全管理水平穩步上升。
06 高風險作業現場管控,監督責任人到位履責
水泥行業各類危險作業(如: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交叉作業等)實現作業危險分級流程化管控,并建立完整的危險作業實施檔案,實現對危險作業的有效控制,降低作業風險。當工作負責人、監護人等未履行到位職責時,系統實時推送預警信息,提醒相關責任人及時到位履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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