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股室:六安市霍山縣生態環境分局環境監測與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
聯系電話:0564-5020754
通訊地址:霍山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工程建設綜合窗口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一、項目名稱:年產15萬噸新型水穩材料技術改造項目
二、建設單位:霍山縣強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項目基本情況:
霍山縣強晟混凝土有限公司擬在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縣安徽霍山經濟開發區戰新園區應流集團“退城進園”新征建設用地8#地塊,投資650萬元,環保投資60萬元。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是在原有土地上擴建水穩站封閉廠房350平方米,利用原有料倉1000平方米;購置雙臥軸連續式攪拌機、給料機、破碎線、壓力回收機等機械設備,新增先進的加料、稱量、攪拌等主要加工及輔助設備,完善項目供電、給排水、環保等公用輔助設施。項目建成后能達到新增年產新增年產15萬噸新型水穩材料的生產能力。
四、產業政策符合性
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本項目需要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的有關規定,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3029 其他水泥類似制品制造;本項目屬于名錄中:27-55 石膏、水泥制品及類似制品制造。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原材料的上料粉塵、攪拌粉塵、筒倉呼吸粉塵;項目上料時產生的粉塵,通過在給料口設置圍擋、噴淋抑塵裝置,降低粉塵產生量,粉塵逸散于車間內自然沉降,產生的粉塵在密閉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項目運營期攪拌機在粉狀原料下料至攪拌機的過程中和攪拌初期產生的粉塵,收集后經過1套袋式除塵器處理,并在封閉式生產車間且配備噴淋抑塵裝置,進行無組織排放;水泥筒倉呼吸粉塵通過在每個筒倉頂部均自帶負壓脈沖除塵設備,產生的粉塵在密閉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項目施工期產生的顆粒物執行排放標準為安徽省《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DB34/4811-2024)。營運期排放的顆粒物排放執行安徽省《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3576-2020)中表1和表2水泥制品要求。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在達到安徽霍山經濟開發區工業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及《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的三級標準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安徽霍山經濟開發區工業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生產廢水包含設備沖洗廢水、路面沖洗廢水、車輛沖洗廢水,通過廠區自建的三級沉淀池沉淀后,在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20)標準后用于廠區生產,不外排。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該項目噪聲主要由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組成。采取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隔聲、減震和消聲等方式降低噪聲污染的產生。采取措施后,該項目的廠界噪聲值需確保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生產運營期間產生的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一般固體廢物包含除塵器收集粉塵、沉淀池底泥、砂石和廢棄水穩材料等;沉淀池底泥經板框壓濾機壓濾后外售其他單位進行綜合利用,其他一般固體廢物經集中收集后可用作原料回用于生產。危險廢物包含廢機油和廢油桶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貯存庫,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六、環境風險防范
按照相關要求規范定期對廢氣、廢水處理設施進行檢修;危險廢物按照規范建設危廢暫存間,由專人負責收集、貯存、運輸;加強員工日常風險防護宣傳和管理。
七、總量控制指標
本項目新增總量控制指標:顆粒物:0.678t/a。
八、環評主要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環保政策和清潔生產要求,項目選址及規劃可行。項目運營過程中,各類污染物在采用相應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達標排放,在采取相應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后,環境風險可防控,在建設和生產運營過程中嚴格落實環評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時”制度后,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的建設可行。